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4-25【浏览字号:大中小】-
[信息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当事人
处罚日期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1
杨骏彬
2023年4月3日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款82000元(捌万贰仟元整)。
杨骏彬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2
广州市长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10万元(壹拾万元整)。
广州市长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