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公开]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4月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日期
| 案件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书全文链接
|
1
| 顶立皮革制品(番禺)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1日
| 将洗桶废水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至厂外公共雨水渠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通过非法定排放口排放洗桶废水的违法行为,封堵洗桶废水收集池明渠排放口; |
|
2
| 广州市梅山热电厂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240t/h锅炉外排废气中的烟尘浓度超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
3
| 广州金鸿婚礼策划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1日
| 中餐制作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中餐制作项目的生产、使用; |
|
4
| 钟龙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钟龙开饮食店经营者)
| 2015年4月1日
| 酒吧经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酒吧经营项目的生产、使用; | 钟龙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钟龙开饮食店经营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
5
| 广州镁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9日
| 汽车金属零部件加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汽车金属零部件加工项目的生产; |
|
6
| 广州市南沙区远通汽车维修厂
| 2015年4月29日
| 汽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身美容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汽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身美容项目的使用; | |
7
| 番禺南沙殷田化工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扩建的菲林部、ITO导电膜、线路板用干膜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扩建的菲林部、ITO导电膜、线路板用干膜项目的生产、使用; | |
8
| 广州南沙华卓化工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注塑部项目、真空覆盖膜贴膜机项目、黑菲林部项目、涂布复合生产线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扩建的注塑部项目、真空覆盖膜贴膜机项目、黑菲林部项目、涂布复合生产线项目的生产、使用; | |
9
| 吴铨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华胜轻质砖厂经营者)
| 2015年4月29日
| 轻质砖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轻质砖生产项目的生产; | 吴铨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华胜轻质砖厂经营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
10
| 张新平(广州市南沙区榄核新平钢结构加工场经营者)
| 2015年4月29日
| 船舶舾装件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船舶舾装件生产项目的生产; | 张新平(广州市南沙区榄核新平钢结构加工场经营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doc |
11
| 广州达利拉电路板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电路板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电路板生产项目的生产; |
|
12
| 广州市骏力包装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包装材料加工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包装材料加工生产项目的生产; | |
13
| 广州南钜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金属压延加工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金属压延加工生产项目的生产;
|
|
14
| 广州信创家具有限公司
| 2015年4月29日
| 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的生产; | |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