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 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关怀版

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空气环境

空气环境

广州市南沙区2017年度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字号 : -

2017年,我区紧紧围绕今年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要求,以高污染燃料整治、VOC整治、机动车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气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继续推进高污染燃料整治。加强对已整治锅炉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监管及执法监测,全年共查处锅炉排放超标案件5宗。

二、加快推动VOC整治。完成34家省级重点监管企业VOC末端治理整治任务;完成26家省、市重点监管企业VOC“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及验收,完成任务数占全部需整治企业总数(共35家)的74%,满足市要求的60%完成率要求;完成全区全部52个加油站、7个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评估整改及验收。

三、加大力度实施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推动黄标车淘汰,逐户上门宣讲劝导,在微信、电视、社区宣传等各种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电子警察抓拍黄标车范围,将黄标车抓拍点增加至15个,进一步压缩黄标车使用范围。

四、促进扬尘污染控制。从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等方面入手,加强日常巡查及执法检查,辖内扬尘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工地违法行为132宗,收缴罚款185万;立案查处建筑废弃物处置违法案件176宗,收缴罚款107万。

加强重污染空气应急响应。落实秋冬季节大气环境监管,加强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响应,强化监管期间,全区共出动6036人次,巡查企业1293家次,建设工地921家次,露天堆场码头28家次,道路扬尘239次,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687辆次,并上路抽检机动车287辆次。通过各种措施,有效减少了我区秋冬季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