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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8万双休闲鞋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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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8万双休闲鞋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E栋三楼环保局                      

    编:5114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8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东涌段310号厂房之一

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产8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东涌段310号厂房之一,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2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65.7平方米,项目从事休闲鞋的生产,年产休闲鞋8万双。项目定员100人,设有食堂,不设住宿,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格栅、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经烟道引至天面高空排放。

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生产A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罩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吸附装置的活性炭应至少每年更换一次,年产废活性炭0.1162吨,更换记录应存档备查。

生产B区成型工序和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罩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吸附装置的活性炭应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年产废活性炭2.918吨,更换记录应存档备查。

成型工序和丝印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加强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确保厂界有机废气满足《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北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废胶桶、废油墨空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水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和废金属料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

南沙心意华庭商住小区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登记表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金岭北路以西

广东嘉益企业有限公司

 

南沙心意华庭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隆村金岭北路以西。项目总投资11576万元,占地面积247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452.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511层住宅楼(编号为14#14#)、112层住宅楼(编号为5#)、115层住宅楼(编号为10#)、317层住宅楼(编号为1113#)、418层住宅楼(编号为69#),配套公建主要包括商铺(设有餐饮)、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居民健身场所等。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穗南区环管影〔201073号)。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情况发生部分变更:项目新增1800KW的备用发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加碱液)处理后,经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设置在封闭的机房内,采取减振、消音、隔音措施。废机油交由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3

广州泰达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167号西南300A101

广州泰达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泰达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167号西南300A101,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纤维棉和棉被的制造,年生产纤维棉600万码、棉被5万张。定员60人,采用配餐制,不在项目内住宿。项目设190万大卡的热风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大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项目应加强管理和洒水,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的燃气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东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和纤维绒毛边角料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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