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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发布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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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贯彻措施要求,把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统筹推进,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审计部门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分类管理,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设定整改时限,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对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按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拿出硬招实招认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落地、问题真改实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54个,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完成整改问题5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整改完成率98%。
(一)加强组织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要做实做细审计“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被审计单位主动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查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听取整改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整改。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部门强化“巡审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巡察内容,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区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区审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分析未完成整改原因,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实行“挂销号”制度,建立整改台账,对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动态跟踪管理,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发出整改督促函,逐项盯紧抓实,逐件对账销号。主动与被审计单位对接,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整改思路,提出可行性建议,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个,完成整改问题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个。
(1)关于部分债券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区财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部分债券资金超范围用于商业、居住等土地储备支出问题,已通过本级财政资金置换了2022年已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二是对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程量问题,目前已基本形成实物工程量,尚有少部分未形成实物工程量的,下一步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2)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相关部门已将非税收入34.85万元上缴财政。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未申报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相关部门已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79万元。
(2)关于公务车加油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加油服务的加油站。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通过补登记固定资产账、报废处理损坏固定资产、盘活使用闲置资产、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等措施完成整改。
3.镇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预算调整未向社会公开问题,相关镇已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开预算调整草案报告。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问题,相关镇通过紧盯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定期通报预算支出序时进度,及时调整预算,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
(3)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收缴问题,相关镇已收缴非税收入3.97万元。
(4)关于部分公务车运行费用未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问题,相关镇在2023年9月预算调整时已将相关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纳入“三公”预算统计和管理。
(5)关于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问题,相关镇已于2023年9月用自有资金置换问题资金110.52万元。
(6)关于在建工程项目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8,182.91万元。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镇通过补登记固定资产账、报废处理损坏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
(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问题,涉及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针对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计量、部分施工内容计量超过合同价、额外计取费用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相应工程费用、签订补充协议扣减多计工程费用、严格按要求审查概算等措施进行整改。
2.关于招投标管理方面问题,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针对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服务费存在两种结算标准的问题,相关部门与服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以财政评审的概算造价咨询费为计费基价,按投标下浮率(即5%,就低标准)为结算标准。
3.关于工程管理方面问题,涉及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
(1)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未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未按规定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等涉及4个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将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报信息化主管部门立项,办理工程项目变更审批,按照规定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等措施进行整改。
(2)关于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涉及2个问题,相关部门加强分包行为管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函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取项目履约保函。
(4)关于工程实际使用的部分建材与定板品牌不符,且未经进场检验问题,相关部门责令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5)关于部分施工内容在未完成施工的情况下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问题,相关部门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并重新组织工程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三)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南沙区驻镇帮镇扶村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部分帮扶资金超范围使用问题,当地镇政府用自有资金置换超范围使用的对口帮扶资金29.88万元。
(2)关于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问题,相关部门已专账核算管理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工程进度款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管理,督促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等措施进行整改。
(4)关于工程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计量及支付问题,涉及2个工程项目,其中,1个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已收回款项3.15万元;另外1个工程项目已约定在支付最终结算款时扣回多支付资金25.13万元。
2.南沙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未按约定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表进行校准和调整,多确认污水处理费问题,相关部门组织污水处理厂两次对出水流量表进行校准,并在2023年4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时扣减费用3.66万元。
(2)关于1家污水处理厂未经同意将车库出租,相关收入也未上缴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污水处理厂将税后租金收入34.43万元上缴财政。
(3)关于4个单位污水处理费未及时征收问题,其中2个单位已补缴欠费91.89万元,法院已同意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另外2个单位的欠费22.3万元。
(4)关于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问题,相关部门督促代收企业严格执行《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要求,每月月底前将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
(5)关于污水处理厂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未按规定报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问题,相关污水处理厂已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同一项目公允价值分别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方法评估,影响金融资产核算准确问题,相关企业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按规定重新进行估值,并于2024年4月出具估值报告。
2.关于多计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账面余额,合并资产负债表少计少数股东权益等问题,相关企业已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务调整。
3.关于个别七天通知存款少收取利息问题,相关企业已收回利息6.26万元。
三、分阶段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跟踪检查情况看,审计查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个问题尚在整改中,相关部门正按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措施推进。区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审计部门将持续做好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果助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为南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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