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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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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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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在南沙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上

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局长 刘志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紧抓《南沙方案》的重大历史机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较好地执行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预算。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力保财政收入基本盘,全年区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15%,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全年共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5亿元,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落实《南沙方案》财税支持政策,南沙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

  ——民生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不断健全民生领域稳定投入机制,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2年,民生支出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投入省、市民生实事21.58亿元,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持续提升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截至2023年8月31日,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8个,持续推进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91%,涉及金额171 681万元,修订完善制度6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9.96亿元,本年支出346.90亿元,结转结余3.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6.46亿元,本年支出421.97亿元,结转结余4.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0.805亿元,本年支出0.803亿元,结转结余0.002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78亿元,本年支出1.03亿元,结转结余0.7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能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债券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部分债券资金超范围用于商业、居住等土地储备支出;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2.有1个单位的非税收入34.85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织对区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4个部门未按规定申报缴交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涉及金额约3.79万元。

  2.有1个部门公务车加油服务单位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涉及金额1.15万元。

  3.有2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损坏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处置、部分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等,涉及金额共546.16万元。

  (三)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镇2022年财政管理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经镇人大批准的2022年预算调整报告未向社会公开;57个项目预算调整后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2 231.30万元。

  2.个别非税收入3.97万元未收缴。

  3.有22辆公务车运行费用未纳入“三公”经费管理,涉及金额48.71万元。

  4.部分土地出让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110.52万元。

  5.有18个工程项目未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涉及金额8 182.91万元。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部分固定资产已损坏未进行报废处理等,涉及金额共392.86万元。

  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4个区重点工程项目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一是3个工程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计量。二是1个工程项目的部分施工内容计量超过合同价约757.41万元。三是2个工程项目分别存在额外计取费用、重复计取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共221.80万元。四是1个工程项目部分实际使用材料与结算不一致,涉及金额600.32万元。五是1个工程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按合同约定确定综合单价,涉及金额约30.17万元。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1个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服务费存在两种结算标准,涉及差额27.19万元。

  (三)工程管理方面。一是4个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未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未完成变更审批就施工、未按规定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等。二是1个工程项目的3个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三是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函,涉及金额约216.11万元。四是1个工程项目配套建筑标段施工实际使用的部分建材与定板品牌不符,且未经进场检验。五是1个工程项目的部分施工内容在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南沙区驻镇帮镇扶村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了区对口支援办以及雷州、徐闻相关部门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对口支援部门能贯彻落实帮扶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推进项目落地,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镇部分帮扶资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29.88万元;1个镇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1个镇6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支付设计费、工程进度款等,涉及金额134万元。

  2.工程项目管理方面。2个工程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计量及支付,涉及金额28.28万元。

  (二)南沙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对2020年至2021年南沙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区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提高辖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管理方面。有关部门未按约定对1家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表进行校准和调整,多确认污水处理费3.66万元;1家污水处理厂未经同意将车库出租,改变了土地用途,实际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相关土地产生的收入也未上缴。

  2.污水处理费征收方面。4家企事业单位的污水处理费未及时征收,涉及金额114.19万元;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逾期2至35天不等。

  3.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面。1家污水处理厂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未按规定报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1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财务核算基本能够执行有关会计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同一项目公允价值分别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方法评估,但未披露评估方法变动的原因,影响金融资产核算准确性。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1项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账面余额多计276.15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少计少数股东权益133.44万元。

  (三)个别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少收取利息6.26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在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起,主要是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和未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保障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立足南沙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认真做好债券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落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造价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和区属国企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资产日常管理,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南沙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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