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发布日期:2023-05-15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2023年4月4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多次在常委会、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审计机关认真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明确措施,推动整改全面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64个,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完成整改55个,持续推进整改9个,整改完成率86%,修订完善制度6个。
(一)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狠抓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审计要求迅速制订整改方案。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二)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台账,实行整改挂销号动态管理,逐一复核整改完成情况,核实审计整改情况,对持续整改的问题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工作,向被审计单位发出整改工作督促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相关部门单位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听取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区纪委监委强化“巡审结合”,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并核查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强化责任追究。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18个,完成整改14个,持续推进整改4个。
1.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区级财政上解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个别项目“三保”预算编制不准确、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等问题,区财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时,根据市财政局提前告知的上解金额全额安排上解支出,并按标准编制相关项目“三保”预算。二是在2022年6月全部计提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两项资金。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6个,涉及金额20099.52万元,持续推进整改4个。
(1)针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等跟踪监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及时性等措施完成整改。
(2)针对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完工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在建工程未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完成清理存量资金20074.20万元。二是抓紧办理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移交划转和结转固定资产等手续。
(3)针对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追回多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25.32万元。二是对相关扶持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3.镇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7247.87万元。
(1)针对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相关镇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预算调整报告。二是按要求将2022年转移支付项目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三是督促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提高预算执行率。
(2)针对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相关镇已完成存量资金7235.35万元的清理工作。
(3)针对部分合同履行情况监管不到位、多支付服务费用的问题,相关镇已追回多支付服务费用12.52万元,并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监督工作,确保按合同条款执行。
(二)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疫情防控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918.93万元。针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疫情防控物资核算管理不规范、部分费用未按实际情况核减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及时下拨防疫资金、将防疫物资914.65万元登记入账、扣减安保费用4.28万元等措施完成整改。
2.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教育补助资金超范围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填报不准确、部分区安排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收回补贴,按要求填报直达资金数据并将区安排资金项目纳入监控系统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22个,完成整改17个,持续推进整改5个。
1.关于招投标方面问题。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工程项目在招标时违规设置最低投标限价、评标条款的价格评分标准设置、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服务费有两种结算标准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完成整改。一是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与设计咨询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按就低费用标准进行结算。
2.关于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问题。涉及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0个,持续推进整改2个。针对工程项目的土方部分施工内容未据实结算、未按调整后新增值税税率计算费用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费用、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扣减工程费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费用等。二是追回未按新税率计算而多支付的费用1251. 63万元。
3.关于工程管理方面问题。涉及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3个,持续推进整改3个。针对工程变更未完成审批流程就施工、部分施工内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建筑材料未经检验和监理签字即进场使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经委托人同意变更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抓紧办理工程项目的变更审批手续。二是对未按图纸施工项目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或对部分项目重新施工。三是对涉及未检验材料的项目按要求进行重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对技术负责人的变更手续进行完善,并对监理公司进行通报。
(四)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针对残疾人就业年审把关不严问题,相关部门采取做好后续就业审核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残疾职工用工情况进行监测等方式完成整改。
2.针对部分改造项目预算价格虚高、部分项目未据实结算、部分改造内容与国家标准和残疾人类别不符、部分项目改造金额超过最高限额未经审批即实施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完成整改。一是聘请第三方评审单位对无障碍改造项目进行评审,核减并追回13.68万元。二是对改造项目进行入户复核,对确认核实的改造问题,完成了设计安装维修和使用指导等工作。三是改造金额超出规定范围的项目按程序做好报批工作,今后加强摸查和评估筛选,确保审核工作落实到位。
3.针对个别项目投标单位不具备服务资格、部分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评标过程的审核把关等措施完成整改。
4.针对向非低收低保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并未按规定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向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扶助资金、多发或少发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等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完成整改。一是对非低收低保残疾人重新进行经济核对,对20名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已收回资金1.75万元。二是已收回多发放的扶助资金4.69万元,剩余1.61万元由社保部门规定原渠道退回。三是已收回多报销的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1.84万元,并支付少报销的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452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针对虚列资产和部分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问题,相关企业采取将土地按征收剩余面积价值入账,并将账外资产按评估价入账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2.针对工程项目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核算时少计金额、未确认当期收入等问题,相关企业采取按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的方式完成整改,包括全额计提工程项目的减值准备,调整长期投资账务等。
3.针对未制定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问题,相关企业已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尚有部分问题持续推进整改中,主要是涉及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工程移交、办理工程变更等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
对持续推进整改的各项问题,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工作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并采取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上级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整改长效机制,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审计整改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