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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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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发布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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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在南沙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上

广州市南沙区审计局局长 刘志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开发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区委“1235”发展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较好地执行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全区经济运行平稳,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良好。

  ——科学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增长较大积极涵养和培育税源,密切跟踪税源变动,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拓宽收入渠道,抓好非税和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增长,2019年,全区可支配财力比上年同期增长53.33%。

  ——支出结构得到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支出,统筹各类财政资金410亿元用于开发建设项目,使区域交通枢纽、重点片区开发、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加大民生投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医疗发展,全区民生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212.36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19%,比去年提高4个百分点。

  ——采取措施效,财政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健全预算执行通报和收回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加强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成效较好。经统计,截至2020年7月底,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财政金额127.44万元,通过调账或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62.06万元,修订和完善制度4份。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区财政局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9.09亿元,本年支出305.52亿元,结转结余3.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4.34亿元,本年支出399.91亿元,结转结余4.4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0.21亿元,本年支出0.21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45亿元,本年支出1.04亿元,结转结余0.4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未按规定计提。按照规定,2019年至少需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29 666.70万元,实际未计提。

  2.车辆运行经费定额标准未及时调整。在2015年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在区属部门近3年车辆运行经费预算执行率低于60%的情况下,仍沿用公务用车改革前制定的经费标准,未进行调整。

  3.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不准确。广州市审核通过的2019年南沙区决算报表显示区本级一般预算结转结余应为35 726万元,而本级决算草案初稿反映结转结余为4 450万元,两者相差   31 276万元。

  4.部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沉淀闲置。广州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2016年9月设立,区财政2016年和2017年共划拨3亿元引导基金,截至2020年3月底,仍有1 400万元未确定投向,造成资金沉淀闲置。

  5.区财政部分暂付款、暂收款连续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5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方式,组织对全区63个一级预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家所属单位。从审计情况看,63个部门的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征管方面。2个部门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或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01.80万元;1个部门未对超期缴纳的罚款追缴滞纳金,涉及金额60.25万元。

  2.工程项目管理方面。1个部门1个土地平整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涉及金额约562.87万元;1个部门1个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602.58万元。

  3.政府采购方面。1个部门房屋租赁事项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99.20万元;2个部门3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中标结果。

  4.财务管理方面。1个部门2个服务项目未达支付条件就支付服务款41万元;2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未按规定设置土地储备资金科目核算成本等。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7年至2019年南沙区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1家公交公司54辆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提前报废公交车发放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涉及奖励金额774.03万元。

  2.未按规定程序调高2018年保险费规制成本标准,涉及补贴金额184.78万元。

  3.部分公交车折旧年限不符合规制成本标准规定,在清算2018年公交行业财政补贴时未进行调整,涉及补贴金额255.99万元。

  二、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有关部门能够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管理,推动民办教育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告批准设立的5家民办学校章程。

  (二)对1家民办学校设立审批资料把关不严,学校申办资料无开办资金、举办资金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三)未按规定制定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预案。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广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南沙学校建设工程、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南沙)医院工程、2019至2020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查漏补缺工程3个工程项目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建程序及招投标方面。1个工程项目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1个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中标人与建设管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

  (二)投资控制方面。1个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设计费修正价未按合同约定将方案设计费扣除,涉及金额245.56万元;1个工程项目未就监理合同服务内容变化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调减多计的监理费;1个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出具工程概算滞后约15个月。

  (三)建设管理方面。1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将防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程序不规范。

  (四)财务管理方面。1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请付款时拆分预付款金额,规避会议审批程序,涉及金额4 496.87万元;1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就支付了相应进度款,涉及金额1.82亿元;1个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未记账,涉及金额1.16亿元。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组织对南沙区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惠水县、贵定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属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加强扶贫资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扶贫项目落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村超规定范围使用帮扶资金,涉及金额3万元;二是1个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分红资金及违约金,涉及金额8.56万元。

  2.在扶贫工程项目方面。一是9个工程项目未经勘察设计就施工; 二是1个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工期不一致。

  (二)区养老院运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南沙区养老院运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区有关单位能够加强区养老院运营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养老院因征地拆迁、消防设计调整等原因,实际对外营运时间晚于计划时间近1年;二是对区养老院运营监管不到位,运营服务单位未经许可转包食堂和未经同意使用“南沙区养老院”名义对外宣传。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区财政部门应按规定计提相关基金,完善支出定额标准,督促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沉淀;分析暂付暂收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加快挂账资金清理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各部门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加大对工程现场施工的监管力度,同时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支付管理,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资金资产安全。各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拨付资金;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1条,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截至2020年3月底,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 144.24万元,相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622.33万元、各类物资292.52万件。

  从审计的情况看,南沙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工作指引等措施,确保南沙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稳步推进。审计查出捐赠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和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充分的问题,截至7月底,区有关部门已完成整改,及时拨付捐赠资金,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南沙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南沙建设“三区一中心”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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