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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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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含南沙区统计局、南沙区物价局、南沙区粮食局、南沙区
统计调查队、南沙区服务业统计
调查队、南沙区城乡社会经济
调查队、南沙区价格认证
中心)201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2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简述
南沙(开发)区发改局(含南沙区统计局、南沙区物价局、南沙区粮食局、南沙区统计调查队、南沙区服务业统计调查队、南沙区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沙区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发改局)是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统计、物价、粮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帮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全区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组织拟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制度;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牵头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开展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对全区经济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检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信息。
(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指导和支持镇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项目建设。
(六)统筹协调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七)负责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内年度财政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区内统筹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负责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审核上报属于国家、省、市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区内国家鼓励类项目的国产设备退税以及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协助推进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八)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本地区生产总值测算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投资、能源、科技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区情、区力普查;统一核定、管理和发布全区性统计资料;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实施其他全区性、综合性统计调查。
(十)负责全区的价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管理职责;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知道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对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承办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依法管理价格鉴证工作;承担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的职责。
(十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油调控、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措施;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在市粮食局的统一管理和计划指导下,制定储备计划,保证军需民食;依法监管粮食流通,承担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发改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筹事业单位0个。
纳入发改局201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发改局总编制人数39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军转干编制2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机关雇员8人、其他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1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发改局 单位:万元
部门:发改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2+6+7+8+9)栏;2栏≥(3+4+5)栏。
表五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发改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收入总计3727.11万元,支出总计3728.03万元。与2011年相比,收入增加2036.45万元,增长120.45%,支出增加2016.94万元,增长117.87%。主要原因:一是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州南沙新区开发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南沙新区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单位作为开发区和区政府的综合工作部门承担了牵头开展《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支持,推进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市、区相关部门赴京协调申报等工作的费用绝大部分由我单位承担;二是相对于2011年开展了较多的有针对性的南沙新区发展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三是“代编性”的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约2310万元)较2011年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收入合计3727.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96.67万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1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1188.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2.16%,统计信息事务(款)226.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12%,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8.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3%,商贸事务(款)20.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5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4.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39%。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8%,扶贫(款)2.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0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49.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34.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64%,城乡社区住宅(款)33.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1%。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854.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3.1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1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1.38%。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4.上级补助收入26.09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7%。
5.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3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之外取得的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2%。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4.3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支出合计372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326.53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104.8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8.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4.48万元,主要用于对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34.69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款)33.58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职工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项目支出310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867.9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款)147.07万元,商贸事务(款)20.1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战略规划与实施、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物价管理、事业运行、统计管理、专项统计业务、专项统计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3万元,扶贫(款)2.98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经费补助、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专项资金和对外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经费等。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49.45万元,主要用于广州市服务发展引导资金等。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854.69万元,主要用于区内粮食业务工作和对区内粮油企业的补助等。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160万元,主要用于对区内重点、重大企业的补助支出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2011年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7.25万元,增长121.34%。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开发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单位牵头开展的各专项工作顺利完成,相关专项经费支出率高。例如《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支持,推进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市、区相关部门赴京协调申报工作的费用绝大部分由我单位承担;二是相对于2011年开展了较多的有针对性的南沙新区发展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三是“代编性”的转移支付项目经费(约2310万元)较2011年增多。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1445.07万元,占39.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48万元占0.39%;农林水事务(类)5.98万元,占0.1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49.45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类)168.27万元,占4.5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854.69万元,占23.11%;其他支出(类)1160万元,占31.37%。
(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机关服务(项)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战略规划与实施(项)70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6%,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物价管理(项)5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7%,事业运行(项)2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4%;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机关服务(项)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专项统计业务(项)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0%,统计管理(项)1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专项普查活动(项)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统计抽样调查(项)5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项)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0%,主要用于《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产业规划的编制工作,重大项目的协调和申报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城乡社会一体化调查及办公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主要用于区外对口帮扶工作。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项)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主要用于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7%,购房补贴(项)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3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其他粮油事务支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区粮食业务工作及对重大粮油项目建设的补助支出。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主要用于对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的补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发改局部门(含所属区统计调查队、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共8个单位、32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1万元,增长49.9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34%,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6.4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出国(境)次数和人员。
2012年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发改局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履行本部门职能开展境外业务工作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南沙新区推介会、宣传工作等。
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考察学习旅游、现代农业产业方面的先进经验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3.49%,比上年增加23.39万元,增长108.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只有车辆运行经费;2012年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物价检查执法工作的需要。
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16.7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根据广东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关于配置第二批价格执法专用车的函》(粤车编函〔2011〕40号)和省物价局《关于配置第二批价格执法专用车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价函〔2011〕946号)精神,广东省物价局为我局分配价格执法专用车指标1辆,用以保证我区物价检查执法工作的需要。经批准新增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更新购置支出16.79万元,平均每辆16.7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8万元。本部门(含所属区统计调查队、区价格认证中心等)共8个单位,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8.08万元,平均每辆5.6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统计检查执法工作、物价检查执法工作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83.35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赴京、省、市沟通协调、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含外宾接待),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5.17%,比上年增加89.98万元,增长4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区的有关部署,赴京开展《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协调申报工作,沟通协调工作中涉及国家部委达40多个,省、市、区组团赴京沟通协调《规划》报批工作不下于50次;国家、省、市有关部委及相关部门多次到我区进行实地调研所产生的交通、食宿、会务、调研等费用绝大部分由我单位承担。同时,新区的获批也吸引了一批客商和国内有关部门前来我区洽谈项目、调研、交流,其中产生的费用也由我单位承担。
开支内容包括: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3.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共8个单位与国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重大项目活动会场布置费、招商推介活动宣传、资料印制费、南沙新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调研活动费用等。
六、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汇总本部门2012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合计596.23万元,占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12%。
第四部分 2012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广州南沙新区开发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南沙新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把握南沙新区“科学开发、从容建设”的核心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12338”发展战略,以《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为中心,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报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2年工作回顾
(一)凝聚全局力量,全程参与和组织重大规划、政策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作为区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组的牵头单位,我局会同市发改委等市有关部门组成规划起草小组,全程参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南沙驻京协调小组工作。《发展规划》于9月6日获得国务院批准,标志着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在东部沿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级新区。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支持。我局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有关政策制订经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南沙新区的发展战略与定位研究,牵头研究提出请求国家支持的政策建议,将研究成果纳入《发展规划》。在《发展规划》获批后,为完善推动《发展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体系,我局牵头代拟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决定》(代拟稿)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意见》,目前正按程序加紧上报。
同时,我局参考国家赋予前海、横琴、平潭等国家级先行先试区域的优惠政策,结合《发展规划》前期申报时梳理但未纳入规划的有关政策,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对需进一步探索的后续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编制了南沙新区后续政策申报建议,现正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待汇总修改后将上报管委会审定。我局还会同市发改委完成了《广州南沙新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初稿)的起草工作。
三是成功争取省政府授权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实施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我局牵头会同市、区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政府授权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实施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共同编制了《广东省第一批调整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并经10月1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会议明确了下一步除法律规定还必须掌握在省一级的个别事项外,原则上把省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南沙新区,以赋予南沙新区更充分的发展自主权,这对于加快建立南沙新区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四是加快推进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尽快制定南沙新区产业发展战略思路,将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和“三规合一”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南沙新区的产业发展,我局委托广东省社科院编制的《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产业规划》)已完成初稿。11月15日,丁红都书记主持召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产业规划》。目前,我局正会同课题组根据会议精神对《产业规划》进行修改。
(二)努力先行先试,开创体制机制及政策创新研究新格局
一是加快推动金融研究工作。牵头编制了《南沙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和《南沙航运金融发展2012年工作方案》,委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开展《南沙新区金融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工作,组织调研组赴上海、北京等地调研学习当地的金融发展经验,为南沙新区金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研究工作。为探索构建南沙新区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启动了《构建南沙新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研究》课题工作,为我区下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格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深化南沙新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我局加强对事关南沙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有关南沙新区产业项目用地门槛标准,起草对鼓励总部型、结算型企业到南沙新区发展以及个人所得税奖励的政策建议,初步提出国际教育合作实验区规划建设计划,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等“外脑”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题研究,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四是开拓南沙新区开发建设投融资渠道及模式。我局启动了南沙新区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公共基础设施BT建设模式课题研究以及关于南沙新区开发采用BT模式的可行性及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研究工作,现以上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局将把研究成果报管委会作为决策参考,并通过该项研究指导我局今后BT项目的策划工作。
五是推进小虎岛产业功能提升工作。按照管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及要求,研究提出了小虎岛产业功能调整意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及具体落实工作的建议,并已报管委会审定,正由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六是编制设立和发放南沙高端人才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增强高端人才对南沙新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高端人才在南沙工作和生活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2012年区政府务虚会议的工作部署,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编制了《关于设立和发放南沙高端人才卡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18日经二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三)打造产业高地,以“三个重大突破”助推高端产业发展平台
一是编制和完善我区“三个重大突破”工作方案。按照南沙新区发展定位要求,编制和完善我区“三个重大突破”工作方案,力争将“三个重大突破”工作作为引领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南沙新区最新规划建设情况,不断完善南沙新区“三个重大突破”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上报管委会审定印发。组织召开了市“三个重大突破”南沙现场会,向市委、市政府充分展示了南沙推进“三个重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和成果。
二是着力打造重大战略性发展平台。成功将慧谷科技创新及教育培训基地申请为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型基地,并申报了广州中国科学院先进技术研究所的“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装备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和广州中国科学院软件应用技术研究所的“智慧城市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两个项目作为基地的专项扶持项目。成功引进广州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并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华强项目进行初步评估,主要是对华强项目进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并就政府可提供的扶持措施提出建议。现已完成初稿,目标是结合华强项目,把南沙南部旅游区打造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工作。
三是加快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的论证和建设。按照管委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了煤炭码头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两次向管委会领导专题报告。下一步将牵头编制珠三角和广州市能源结构报告,重点对煤炭的需求量和运输量进行论证,并牵头编制支持疏港铁路建设的物流结构报告,对水铁联运可能涉及到的集装箱、粮食、钢铁、木材、汽车等货物的运输进行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分析。会同区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广汽丰田三厂、地铁4号线南延段、科技文化创新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特别是配合市做好4号线延长线地下敷设方案的论证工作,努力推动项目早日进入实施,并正在争取四号线南延段地下方案的总投资分担原则为市、区各50%以及采用BT方式建设四号线南延段。
(四)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推进投资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编制了《2012年南沙区(开发区)统筹投资项目计划》和《2012年南沙区(开发区)统筹投资项目调整计划》,提高了本级统筹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严格审查各类统筹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方案的合理性,通过控制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及规模、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等手段,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12月7日共完成统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200单,涉及项目64项,总投资为16.42亿元。
二是规范我区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相关工作。印发了《进一步明确我区投资项目“立项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我区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办理程序及核准格式,并启用了备案系统,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在立项环节科学引导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有序开发,提高村留用地的使用效益。
三是编制我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将我区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及印发了我区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四是做好统筹投资项目审批和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截至12月7日共办理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49项,涉及项目35项,涉及项目总投资为53.69亿元;核准项目招投标方案32件。
五是启动节能审查工作。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全面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截至12月7日共办理节能登记表审查100项、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1项,转报市发改委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2项。
(五)加强计划监测,促进我区经济运行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势头
一是组织编制我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我局牵头编制了《南沙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报告》,并经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总结了2011年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2012年的七项重点工作计划,为促进南沙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工作指引。
二是密切监测我区经济运行态势。积极应对“钓鱼岛事件”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开展“暖企行动”,密切监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全区全年经济走势及时做出判断,提出预警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并及时报送给区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是统筹推进我区节能减排等考核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对我区综合性考评工作所涉指标进展情况的分析,着重加强了对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考核体系以及落实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标考评体系、节能减排责任制考核、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三个重大突破”推进工作考核等所涉指标的监测分析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参加市对全市各区(县)2011年度节能目标评估考核,顺利通过考核答辩,其中我区2011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6.34%,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年均下降4.36%的任务。
四是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巩固镇街统计基础力量,全面落实“五有”、“六化”。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全年共发出《催报通知书》53份,检查企业单位11个,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以上措施有力促进了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
(六)保民生稳物价,认真做好价格管理及粮食流通管理工作
一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冷链设施等“三项建设”,争取了省物价局对珠江农工商联合公司蔬菜大棚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资金160万元,协助区内3家平价商店成功申请省级价格调节基金15万元,其余5家商店的补贴申请正在积极落实中。目前,区内获批的农超对接平价商店达8家,已经覆盖区内每个镇街,发挥着稳价惠民的重要作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鲜活农产品物流成本。截至10月份,我区范围内收费站共放行“绿色通道”车辆共56.2万车次,减免路费约879.3万元,对稳定农副产品价格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稳妥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工作。通过对广州周边城市供水情况的调研及比较分析,制定了《南沙区自来水正式价格方案》,现方案已上报区政府研究审定。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虎门渡口过渡费正式收费标准听证工作将在我区举行,我局积极协调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将会同交通局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听证方案,开展听证会相关工作。此外,还完成了湿地公园调价工作,促进了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正在开展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供热价格定价工作,目前已与华润热力就供热成本监审结果及热力定价办法达成共识。
三是着力清费减负规范收费行为。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为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等出台的清费减负文件精神,全面清理了涉企收费、涉农收费等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居民生活成本。为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健康有序地投资经营环境,我局先行先试,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根据区领导的指示,下发了《关于南沙区暂停收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将《中新广州知识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涉企收费停征范围扩大至南沙行政区,暂停收取了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我局加强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不断规范收费行为。今年共审查了48个收费部门5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年审总金额为32285.77万元。经审查,我区大部份单位均能实行亮证收费,使用专用的财政票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节日期间市场巡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不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落实了区内教育、医疗、公路客运、停车收费公示以及商品房、金融机构的明码标价规定。扎实推进价格举报处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涉及物业收费、服务场所价格欺诈、清洁卫生服务费等方面的价格投诉共10件,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配合“三打两建”做好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积极为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提供优质服务,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完成了刑事涉案财产价格鉴定544宗,鉴定总值1277.09万元。其中,“三打两建”案件5宗,涉案总值280.70万元。
六是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提升经济动员能力。我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粮食应急网点挂牌制度和政府补贴制度,建立并完善我区粮食应急安全体系,增强了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今年,我局根据《南沙区粮食应急预案》,更新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对辖区内的粮食应急网络进行核查、更新,与7家粮食应急供应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保障供应合同,通过完善应急网络,优化布局结构,增强了应急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调整完善国民经济动员综合预案,开展专项潜力调查,切实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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