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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所属行业(专项) 类型
粉尘爆炸行业领域
隐患类型
重大安全隐患
图片
整改前
整改后
隐患情况 说明
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违反法律法规、标准 依据
《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 4273-2016)第4.1条 d) 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专项类,粉尘专项第5条: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采取的整改措施、要求
按规范更换除尘风道
机械行业
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行业类,机械行业第4条: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安装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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