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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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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四)《广州南沙区经济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南沙区经济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中心。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3905437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5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综合管理部 |
6 | 投诉/举报 | 群众投诉/举报方式 | 综合管理部、群众投诉/举报涉及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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