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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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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5〕1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关于港澳地区城市规划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广州南沙执业备案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关于港澳地区城市规划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广州南沙执业备案管理的通告》(穗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后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另行规定。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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