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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长〈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残联发布日期: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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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关于印发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有效期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我会”)就《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长〈广州市南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实施细则》对进一步提高我区残疾人生活、医疗、就业等待遇,保障我区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小康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发挥了积极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现实必要性、制定合法性、内容设计合理性和较高的可操作性,具有现实需要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另外,因《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19〕3号)将于2023年8月7日到期失效,届时将对文件重新修订,故建议作为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延期实施一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一共分为两章20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扶助的对象、资金来源及分担比例,扶助的范围和途径,扶助经费的安排、清算、核实和拨付等;第二章为扶助项目和标准、生活保障与救助,共15条,明确了贫困残疾人困难补助金、残疾人节日慰问金、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康复资助、残疾人社区康复、残疾人评定资助、托养扶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机动车维修补贴、信息消费补贴、教育补贴和奖励、人才奖励等项目的资助方式、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和申请流程。最后一条为附则,明确了本细则的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三、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细则》的起草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使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政策具体到执行时,提高了可操作性。主要依据为:《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广州市扶助残疾人教育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修订稿)》。

  四、起草程序

  鉴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南沙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19〕3号)将于2023年8月7日到期失效,届时将对文件重新修订。为保持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相关规定,我会对作为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起草了延期通知,于2022年11月22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于2022年11月23日经我会党支部审议通过后形成草案,于2022年12月21日经我会主要负责人签发。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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