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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榄核镇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来源: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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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核镇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18年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2年9月2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奖补政策》),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2022年至2024年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财政奖补政策。

  二、制定依据

相关规范性文件:2018年7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1号 )。

  三、主要内容及政策亮点

  (一)主要内容

  《榄核镇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一共十三条。第一条为制定目标。第二条为奖励对象,规定了注册地、财务制度、法人资格、统计权属等条件。第三条为产值高增长奖励获得具体要求及奖励标准,对榄核镇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幅度超过50%的企业进行奖励、对当年入统工业企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实施奖励10/20万元奖励。第四条为新入统工业企业扶持补贴获得具体要求及补贴标准,对产值与备案租用厂房面积比例超过0.6(万元/平方米)产值不下降新入统工业企业实施连续三年扶持补贴,补贴标准2/3/5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第五条为扶持奖励条件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符合南沙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同类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施。第六条为审定程序,明确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核查计算企业产值增幅及纳税额、报榄核镇党委审定后实施。第七条为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明确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要求、使用用途。第八条为申请扶持资金法律责任,明确弄虚作假、涉嫌犯罪的需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为取消奖励、补贴的情形,明确年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违法犯罪的取消申领资格,已发放的奖励、补贴限期退还。第十条为申报主体获得奖励或扶持补贴承诺。第十一至十三条为扶持奖励办法部分字眼注释、解释单位和有效年限。

  1.产值高增长奖励图解:

图片1.png
榄核镇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图解1


  2.新入统工业企业扶持补贴:

  前提条件:产值与备案租用厂房面积比例超过0.6(万元/平方米)

  图片2.png
榄核镇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图解2

  补贴按年度领取,在入统存续期内且产值不下降的情况下连续补贴三年。单个企业该项补贴每年最高30万元。

  (二)政策亮点

通过广泛宣传本扶持奖励办法,引导符合条件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应统尽统,对牢固本地已上规模工业企业不外迁有积极作用,为实现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体量不断壮大的目标作出实质贡献,为南沙新时代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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