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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图解)《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办法》

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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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去年机构改革中,我区重新组建知识产权局,推行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统一、高效管理,并谋划制定一部覆盖知识产权各个方面的综合性规章,以此作为指导和统筹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调动知识产权各部门、创新主体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制度保障。

  经前期充分调研区内企业需求和研究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国家最新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精神,我区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探索从制度层面解决我区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机制性方案,回应社会各界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七章,共八十一条,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为主线,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目标,聚焦知识产权实践中的瓶颈问题,结合南沙政策优势,探索解决问题的机制性方案,形成政策的改革创新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基本原则、负责部门、适用范围和对象,共六条。

  第二章创新激励,规定了聚集各种创新要素的政策措施,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质量提升,共十六条。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保护体系构建、社会共治、行政保护、行政执法等内容,降低知识产权的维权难度,突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共三十九条。

  第四章是知识产权运用,聚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过程中的难点,规定了促进措施,特别是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方面,共十一条。

  第五章是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结合“放管服”改革,明确了政府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方面的责任。共四条。

  第六章是创新文化培育,明确了教育、科技等部门在知识产权创新中的作用,旨在提高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共四条。

  第七章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共一条。

  三、政策亮点

  《办法》是国内自贸区首部集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为一体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聚集一系列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举措,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制度保障。《办法》作为新时期南沙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突出了五大特色亮点。

  一是汇聚创新激励措施。《办法》通过一系列资助奖励和扶持政策吸引各种创新要素聚集: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培育高价值专利,鼓励商标国际注册,鼓励优质版权输出;建立创新服务体系,为创新和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完善创新人才的激励措施,鼓励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加强与港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交流合作,允许港澳知识产权专业人士通过特殊机制安排,实现在规定区域内按照规定范围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办法》构建了社会共治、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的全方位保护体系:集合调解、仲裁、公证、行业协会自治等多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切实降低维权难度,打造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南沙样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设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加故意侵权者的违法成本。

  三是直击成果转化运用难点。《办法》明确了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的归属及转化措施,将其市场价值最大化;支持搭建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推动优质科技项目落地扎营、协同研发、产业整合;鼓励知识产权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及其衍生债权证券化的创新探索。

  四是强化增值性服务。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集成共享,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企业和科研机构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和投融资等增值性服务的需求;鼓励开展新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对其进行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从而保证其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培育创新文化。明确教育、科技等部门在知识产权创新中的作用,鼓励培育崇尚创新、尊重创新的社会文化,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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