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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图解)《南沙区学校发展奖励标准》

来源:区教育局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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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南沙教育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南沙区学校、幼儿园积极创建各类等级示范校(园),促进南沙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并结合区内实际,我局对原《南沙区学校发展奖励标准》进行修订。经区政府审批同意,新修订的《南沙区学校发展奖励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19年12月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精神制定。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政策要求。

  三、主要内容

  《标准》共分三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励项目标准。《标准》制定的奖励标准项目有8类:第一类是等级学校奖励标准;第二类是规范化幼儿园奖励标准;第三类是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奖励标准;第四类是安全文明校园奖励标准;第五类是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奖励标准;第六类是中小学、幼儿园品牌示范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学校认定奖励标准;第七类是依法治校示范校奖励标准;第八类是其它项目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标准见正文。

  (二)奖励范围。奖励对象为区属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以及在南沙区办学的省市属学校。

  (三)执行办法。包含经费开支与要求、执行时间与注意事项等内容,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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