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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

来源: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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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沙区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下午,南沙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在区行政中心C栋406会议室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郁华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全体在编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呼金刚同志主持。

  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谢瑞元同志就巡察工作目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工作纪律作了说明,围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巡察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战略地位,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握巡察内涵,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巡察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公正、严肃慎重的态度,严格工作程序和权限,紧盯“国之大者”“群众身边”和“关键少数”“关键权力”,围绕“三个聚焦一个加强”开展巡察,全面履行巡察职责。三是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巡察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区委赋予的巡察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呼金刚同志对巡察组的部署和要求进行郑重表态,表示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主动落实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将接受巡察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主动整改,推动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根据市委、区委要求,本次巡察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127882337,工作日接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南沙区委第二巡察组(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C栋5楼)、邮编511458;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nsqw-xcz2@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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