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方式
(一)执法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监督电话:020-84985419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信息查询链接: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查询平台
http://www.fzb.gd.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sfzb/zfrycx/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