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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今年,我局在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现将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
    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中,我们始终把依法行政的理念纳入农林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当作执法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为搞好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农林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负责同志。二是在局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指标逐项梳理并布置工作,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全部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三是对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计划任务进行了整体安排,提出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落实了跟踪督办和进度反馈。

  二、加强执法普法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坚持行政处罚审批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局坚持执行行政处罚审批制度,凡行政处罚案件先由局法制机构会法律顾问严格审查、把关,再报分管局长审批签字。遇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做出处理决定。局法制机构在审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对不规范的文字材料予以修改、纠正,对不合格的执法文书坚决退回补正,基本做到了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
   (二)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和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在村委会、农资店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利用“南沙区农林局”官网、“南沙信息”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向全社会普及农业法律知识,介绍我区农业法律宣传工作情况,展示我区农业法律宣传工作成果。据统计,我局全年印发各类农业普法宣传册4500余份;组织开展新型水产养殖技术及渔业机械、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班3期、举办2017年度渔业职务船员考证培训班,95位渔民接受培训并通过考核;举办了6期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培训渔民802人次,为518位职务船员和船上工作人员换发了职务船员证书和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共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全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共280人。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的工作要求,以我局官网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夯实基础,查漏补缺,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增设调查征集栏目,全面而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而准确的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三、以打促建,打建并举,规范农林牧渔业市场经营秩序

  (一)农资执法:组建巡查队伍,对农资经营店档、生产企业加强巡查,确保每个经营单位每月巡查1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店4880家次,印发农资宣传资料7万余份,抽查送检化肥、农药、种子样品80个,开展化肥、农药、种子培训3期 。截至目前,共立案农药化肥案件5宗,结案2宗,罚没款0.568万元,有3宗案件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畜牧兽医执法:组织开展动物卫生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动物诊疗专项整治、开展牲畜屠宰专项整治、兽用抗生素药物使用环节监管、假兽药等专项行动20余次,检查畜禽养殖户232户次、饲料生产企业78户次、牲畜定点屠宰场64户次、兽药经营店铺46户次。对区内21家饲料企业的饲料生产许可证、26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36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展了年度备案工作,查处1宗无证经营兽药案,罚款5460元。

  (三)动物防疫执法:一是抓好检疫工作,保障肉食品社会公共安全。产地检疫方面,对外调畜禽进行严格现场检疫和抽样检查,要求检疫员做到有报必检,有检必严,确保出栏畜禽健康后方可开证放行。屠宰检疫方面,恪守农业部“六条禁令”,从严“三关”,依照屠宰检疫规范,强化“瘦肉精”抽检,坚守生猪入市最后一道防线。截至11月底,产地检疫生猪9.8776万头、家禽125.3519万羽;屠宰检疫生猪49.6991万头,暂未发现违禁药物残留事件。二是抓好畜禽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养殖行为。通过宣传发动、分片包干、组织落实,我区于6月底顺利完成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为了巩固成果,我所及时制定以区农林局名义印发《关于实施畜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动物卫生监督的实施意见》,认真梳理辖区畜禽养殖情况,规范养殖行为,净化养殖环境,严格养殖准入,细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措施,确保辖区畜牧生产安全。三是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专项检查。6月,我所组织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专项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分解设计出三个大项(基础管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13个小项条款,对全区7个镇街(黄阁、龙穴街无检疫职能)展开了检查。先后共检查了2个屠宰场,查阅检疫申报表近1000 份,抽验电子检疫证照近500份、电子录入登记系统8条、检疫资质手续近40份。四是开展动物诊疗和兽医处方药活动专项整顿行动。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动监所于7月至10月开展了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排查诊疗机构许可证、诊疗活动、用药情况以及执业兽医从业情况,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54人次,检查诊疗机构4场次,兽药经营单位14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及专项监督执法。以“杜绝疫病传播、保障民众安全”为目标,坚持严管与严查相结合,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广州市犬只狂犬病免疫及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制定《南沙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及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以镇街畜牧兽医站为依托,以秋防为契机,按照“边免边登记”的工作思路,开展我区狂犬病注射及登记建档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243人次,检查场(户)83场次;共登记犬只4083只,免疫犬只4083只,免疫率达到100%,其中城市犬登记92只。

  (四)林业审批执法:立案查处林业案件4宗。在候鸟秋冬季活动高峰期,我区重点做好南部湿地的巡查保护工作,在鸟类栖息地、湿地主要路口悬挂标语、设置宣传牌,营造良好的爱鸟氛围。每周集中安排两次以上机动巡查,2017全年共出动巡查组82组,出动人员317人次,查获捕鸟机8套,收缴鸟网约2590米,拆毁引鸟笼1个,现场解救候鸟29多只。解救活体绿鬣蜥一只、受伤白鹭两只、猫头鹰一只、雄性鸳鸯一只,送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

  (五)海洋与渔业执法:2017年共出动执法船艇324艘次,出动执法车26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975人次,检查船舶3460艘,检查水产养殖场143个、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60个;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1宗,收缴罚款8.137808万元,移交公安部门处理4宗;立案查处海洋违法案件10宗,办结9宗,罚款132.85775万元,正在调查处理1宗;查获非法电鱼行为50宗,暂扣“三无”电鱼艇27艘,暂扣电鱼机、发电球、蓄电池、电鱼网等电鱼设备一批;协助公安机关认定电鱼行为并追究刑事案件责任案件7宗。

  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局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受人手、经费等条件限制,我们在创建气氛营造上,普法宣传上还相对薄弱;二是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结合广州市推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机关科室、执法大队、直属单位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执法纪律等制度内容,彻底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南沙区农林牧渔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将农业法律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范围,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季节不同,农业生产的特点,制订全年农资打假行动方案,依法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管理,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和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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