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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南沙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辅导资料,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二是通过《民法典》普法、反诈宣传、禁毒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依托工作群平台和宣传公告栏,发布普法宣传素材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宣传实效。三是转化学习成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国资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健全财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国资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财政国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加强法治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南沙区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于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岗位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认真梳理和修订《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筑牢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线;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区直属国企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财会监督,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组建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财经纪律方面的九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持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秩序,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执行上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

  (三)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和人才建设。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作用,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力保障专项工作的推进。2023年区级财政共安排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立法执法工作等经费共2178.14万元。制定《南沙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南沙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必学、必训内容,先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等20余次,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运用度显著增强。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本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2023年南沙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业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共300余人参加培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加深了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增强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二是印发《南沙区政府采购培训资料(2023年版)》,进一步提高各采购主体的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采购文件时,注重开展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待遇平等。

  (五)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按照“锁定总额、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规范财政挂账管理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财政挂账管理。一是出台《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工作方案》,对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自查整改。二是强化全区上下级联动管理,加强对镇(街)财政挂账清理工作督导,镇(街)存量暂付款在2023年5月全面清零。三严控新增挂账规模,将控制新增挂账摆在规范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的突出位置来抓,对于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财政暂付款挂账,严格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以内,全区保持零新增挂账。四是强化财政挂账管理机制,通过科学制定分计划挂账清理计划、按月编制汇总全区挂账月报表、编制财政挂账管理台账,按季度及年度考核以下两个指标:(1)存量挂账是否按三年计划按时消化;(2)新增财政暂付款挂账规模是否控制在两本预算5%以内。

  (六)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支出)。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深入镇街财政部门调查研究,进一步理顺区与街的财政关系,优化街道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在对上一轮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效果分析基础上,推动制定全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机制,完善规范收入划分规则,优化各镇财力均衡分布,创新激励措施增强镇街发展能动性,更好发挥财政体制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以2023年财经纪律整治专项工作为契机,组织镇(街)开展财政收入虚收空转、暂付款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整治等领域自查整治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复查,进一步提升镇(街)财政管理水平,规范地方财经秩序。三是督促镇(街)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改革任务,切实增强镇(街)依法理财意识,完善镇(街)预决算制度,规范镇(街)总预算会计、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以及各类国库报表编制报送、规范镇(街)非税收入管理,指导并监督镇(街)落实“三保”支出保障制度等。

  (七)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继续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对40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审,不予立项4个,节约财政资金28071.53万元,经费核减率58.65%。二是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力度。对2022年的9个部门整体、19个重点项目(政策)开展财政自评复核和财政重点评价,涉及预算资金107.95亿元。涉及财政资金107.95亿元,评价金额较2022年增加55.2亿元。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等级评为“中”以下的项目,要求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必要性、资金合规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重新评估,将该项目重新评估结论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低于80分的扣减公用经费综合定额5%,低于70分的扣减10%。

  (八)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为加快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化解持续加大的财政平衡压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压缩行政开支,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突出预算编制精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编制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压减行政经费开支,积极保障重点工作,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印发《关于南沙区2023年上半年部门及各镇街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明确提出过“紧日子”要求,盘活调整闲置资金,严控年中新增支出。印发《进一步优化南沙区部门预算支出审批程序的通知》,为严格预算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项目资金运行监控,统筹收回年度无法支出的项目,对执行未达到进度的资金预算进行回收。上半年,对相关部门报送2023年区政府统筹投资计划、产业扶持类预算调整资金需求,全面梳理下半年资金需求和各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计划制定分类别压减措施并回收统筹部门资金。四是开展各类项目和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

  (九)树立阳光政务服务形象。一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及时对全区部门预决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组织区直各部门主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对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通报。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涉及国有企业管理、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等领域,通过网上征集等形式,征集市民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意见。2023年共收到12345热线转办199件群众咨询事项,均及时回复,并得到满意评价。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截至目前,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及时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2例。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加强财政国资法治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切实筑牢思想根基。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国资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自觉承担起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国资具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和研究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召开6次党组会、先后总结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普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等,围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国资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一是法律专业力量明显薄弱,无独立的法规处室,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不足。受编制限制,我局未设立专门法治机构,而是将相关职能融合在综合管理处(区国有企业党工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负责法治工作的有1人(非全职负责法治工作),且缺乏法律专业背景,也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局另有法律专业本科毕业3人,其中1人为公职律师,但均在业务处室工作。全局具备执法证人员共6人,财政监督处执法人员仅有3人,其中1人是审核人员的情况下,实际执法人员只有2名,无法真正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在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上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于提升,需通过及时更新汇总新法新规、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以及普法宣传。三是缺乏专门的场所用于接待信访、询问调查、行政处罚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易受到外界干扰,拟配置符合行政执法需求的会议室,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专业性、合法性。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四是对违反政府采购领域统一市场建设的行为,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排查、处理突出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五是督促区属国企完善财务管理、合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企业主营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六是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资金效益。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力度,2024年选取10个部门开展整体绩效目标评审,并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审,通过评审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推动业务主管部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立部门整体核心绩效指标,将绩效指标库实质应用到项目入库、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中;夯实绩效运行监控成果,提高绩效监控质量,加强监控结果反馈跟踪机制,以监控结果中可立行立改的问题为重点,专人跟进、限时整改、逐条消项,对于需长期整改的则编制清单登记,结合整改情况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计部门对重点评价对象的推选机制,提升绩效评价实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七是指导南沙街、港湾街严格按照区本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要求,落实好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本部门预算规范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力;督促各镇切实增强镇依法理财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政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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