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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2016年财政局行政执法数据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做好省法制办对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方案》(穗南府法[2016]416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局对自贸区内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建设

  我局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核工作。此外,还认真组织局内的全体公务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等等。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目前我局对群众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市各区中办理时限最短,所需提交资料最少,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行政执法主体及三类执法行为的数据和基本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是南沙区财政局,未委托或授权其它单位或部门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经过区法制办培训并考核合格发放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每年实施在岗培训至少1次以上。今年来,我局没有已结案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强制案件,涉及自贸区的行政许可案件共2件,均为代理记账机构的许可。受理2件,许可2件,均按要求在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办理完审批,制作行政许可通知书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核发。

  此外,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条规定“ 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根据社会经济和财政管理实际,参照执行本规定。”我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照市财政局的规定执行。

  三、一年来行政执的有关做法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根据行政执法职责和工作重点,对涉及财政执法职能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各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分解,件件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2016年我局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确保执法中做到执法主体资格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等。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列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当中。四是规范执法管理制度。对执法文书档案,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了财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五是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广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财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探索网络监督的途径和方式,逐步推行社会评议、民意调查等制度和机制。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管理进一步研究确定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容要求、制定规则、制定程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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