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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南沙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区城管局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时间和形式

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1

全局党员干部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和创新成果;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及学习新中国史、城市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公文写作基本知识,掌握行文规范。

1.集中学习。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和培训,坚持每周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收集汇总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

2.坚持自学。利用多媒体视频、央视网、书本等,结合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并做好笔记,笔记包括学习心得、重要内容摘抄记录和撰写的论文等。(全年)

1.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并学习贯彻相关要求。

2.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提高廉政意识和党性意识,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办公室

2

涉密岗位人员

《保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常识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观看视频、学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年)

学习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涉密岗位人员保密自觉性和国家安全意识,普及保密法律法规。

办公室

3

行政相对人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提供相关工作指引。(全年)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和实效性,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各业务科室

4

全局党员干部

《宪法》《民法典》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原则,结合阶段性学法重点,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法制学习,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专题讲座、学法考试等。(全年)

提高重点法律的知晓率,推动全局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依法行政,提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城市管理科

5

社会大众

《宪法》《民法典》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宪法日等特定节日在全局开展民法典及宪法的专题学习,充分利用现场活动、公益户外广告牌、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引导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全年)

深化广大市民群众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共创文明良好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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