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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南沙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时间和形式

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1

全局党员干部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和创新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及学习新中国史、城市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公文写作基本知识,掌握行文规范。

1.集中学习。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坚持每周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收集汇总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

2.坚持自学。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原则,每一个同志都要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读书,并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包括学习心得、重要文章摘抄和撰写的论文等,支部和办公室要对自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全年)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使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学习贯彻要求。

2.增强党员和领导班干部“四个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提高廉政意识,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办公室

2

涉密岗位人员

《保密法》 《网络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常识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讨论等活动,观看视频、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年)

提高涉密岗位人员保密自觉性和国家安全意识,普及保密法律法规。

办公室

3

管理对象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提供相关工作指引。(全年)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化依法治理,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各业务科室

4

全局党员干部及社会大众

《宪法》

结合全国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局内容专题宪法学习,组织在公众广场进行现场宣传与咨询、派发宣传单。(12月)

推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局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城市管理科

5

社会大众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办专刊、专栏、专版,建立稳定的普法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引导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组织在公众广场进行现场宣传与咨询、派发宣传单。(全年)

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城市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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