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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镇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黄阁镇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2020年,黄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依法依规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完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一)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及《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更新调整了黄阁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镇人大主席以及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进一步优化领导小组的构成,强化统筹协调机构的建设。

  (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成立黄阁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三)调整了我镇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全面落实工作主体责任,高效推进重点领域当中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制度》、《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等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镇党委对工作的全面领导,为镇党委、镇政府作出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以来,我镇召开党委会议54次,镇长办公会议30次,书记专题会议42次,确保镇党委、镇政府日常工作、重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为应对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我镇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及时制定了 12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从物业小区管控、农村管控、病例点管控、居家医学观察、农村出租屋防控、来(返)穗人员管控、来穗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返岗人员医学观察、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等方面,指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群众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形成联防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8月,制定了《黄阁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黄阁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发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全镇经济平稳运行,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制定了《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政府合同管理规定》、《黄阁镇镇属企业管理制度》、《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动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效率。制定了《黄阁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定岗定责方案》和《广州市旺阁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定岗定责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属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推动镇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公开透明

  (一)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充分有效地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预警功能对执行进度过快或过慢的项目发出预警信息,扎实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将黄阁镇“两代表一委员”网上工作室微信公众号升级为黄阁镇人大代表网上工作室微信小程序,内设五大功能模块,群众可以在网上工作室给人大代表留言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回复,群众通过小程序可直接查看意见回复,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以来,我镇办理 “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建议共136件(不包含党代表),已回复114件、办理中22件,解决了卫生医疗、教育教学、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等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利制约,严格实施《黄阁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治“庸懒散”现象问责制度(试行)》《黄阁镇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和《村级党组织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多项内部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加强党员监督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定了《黄阁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专项工作方案(试行)》,在全镇村(社区)党组织全面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对共计202名党员提出了“提醒谈话”、“限期改正(一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初步组织处理意见。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截至2020年11月,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0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四、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巩固“大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果,优化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重点执法工作强有力开展。截至2020年11月,我镇共作出行政处罚101宗,范围覆盖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劳动监察、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罚款数额累计达 121.56万元,执行到位率98.02%。累计清拆治理各类违法建设1440宗,治理面积541592.08平方米,超额完成区下达的工作任务。着力抓好河涌拆违治水工作,顺利完成市总河长5号令、8号令下达的150条任务,开展违建别墅后续整治行动,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全面摸查辖区内农村非法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查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依法作出社会抚养征收决定7份,行政征收总金额909097元。立案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5宗,已办结19宗(含上一年结转4宗),罚款30.4万元。

  (二)坚持严防严控,从重从严处理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保证疫情防控成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我镇对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查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0余车次,检查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380余家次,商场超市300余家次,药店450余家次。为掌握辖区内人口信息和流动情况。针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行为,除责令行为人立即改正外,同步将情况通报行为人所属的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建议村(社区)、工作单位按照村规民约、规章制度对行为人作出处理,严厉惩处。专人专班巡查全镇24.9公里海岸线,排查镇内16个冻库,从运输、储藏、销售等环节消除风险隐患。2020年以来,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伏击行动200余次,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警车3800辆次,重点对辖区内走私冻肉船只不能停靠的小虎废旧船厂、万州桥下等10处场所及辖区海岸线附近滩涂进行伏击,查获无合法来源冻品272.88吨,查获涉嫌走私及“三无”船只62艘、货车48辆、吊车5辆,汽油9.08吨,查处有涉嫌走私行为嫌疑人38人,刑事拘留3人。整合防疫、企业服务和镇网格化厂企类入格事项等内容,制定企业服务清单,对辖区285家规上企业(重点、四上企业)精细划分为21个网格,组织开展暖企服务和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了解企业生产发展需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问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三)认真贯彻治水任务。通过拆违、征收等办法拆除河道内临时建筑物和房屋,累计完成《广州市总河长令》(第5号、第8号)下达的疑似违建清单内150宗任务的整治,整治面积54775平方米,任务宗数完成率和面积完成率均为100%,成功打通南涌、粒珠涌、鬼横涌的两米巡河通道。成功处理了南宝词料厂、小虎船厂等一批历史上占用河道的重大疑难个案,为下一步恢复河道、滩涂原貌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落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在收到区人民检察院发来的穗南检行公[2020]44011500011号(留东立交骝岗山非法倾倒垃圾案)和穗南检行公[2020]44011500005号(陈某生在新海村上中下沙脊围仔岛屿沿岸堆填建筑废弃物案)检察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相关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对事发现场进行了清理保护。对穗南检行公[2020]44011500040号检察建议书提及的镇辖内部门盲道损坏,违法占用问题,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并落实整改,处理结果得到了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

  (五)强化垃圾分类的日常宣传和联合督导检查。每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常态检查和整改“回头看”相结合,重点对落实分类责任不清、反复整改不力的分类创建单位开展督查检查。以“宣传+执法”的形式推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在常态检查过程中向现场管理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和法规。通过派发宣传单张或手册,向居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既强化部门执法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警示、保障和促进作用,也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2020年,我镇在市、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中排名前列。

  (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各进驻部门整理事项清单,为下一步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应减立减、对依法可以保留的证明事项能减尽减奠定工作基础。加强事项管理和审批流程标准化,提高审批环节透明度,为群众提供更清晰、更科学的办事指引。

  (七)不断加强行政诉讼工作,提升案件处理能力,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应诉能力。截至2020年11月,我镇行政应诉案件26宗,其中相关负责人出庭8宗,其中判决维持我镇作出的行政行为5宗,撤回起诉19宗,撤销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违法0宗,胜诉率达100%。今年,我镇受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集体待遇分配的行政处理申请共23宗,其中支持申请人处理请求16宗,驳回申请人处理请求5宗,涉及金额共计约400万元。上述行政处理案件被申请复议2宗,被诉讼1宗,处理决定全部得到复议机关以及法院的支持,有效地保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一)确立重大事项上报制度。镇党委会上要求,村“四议两公开”事项需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明确凡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重大利益的事项,均要形成材料上报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方能实施。今年以来,我镇指导小虎村、东里村、新海村、留东村、蕉门村等依法、顺利开展股东待遇分配、集体资产出租、重大项目协议签订等事宜,解决了一系列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的问题,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有序稳定发展。

  (二)加强农村出租屋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将防疫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形成村镇共管的格局。在疫情常态化管理的情况下,我镇指导各村制定出租屋管理自治公约,明确出租屋管理的责任主体,规范房屋出租行为,落实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旧村庄更新改造、留用地开发等工作。制定了《黄阁镇旧村庄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对黄阁镇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工作的监督。目前,全镇已有9条村实施旧村庄更新改造,其中东湾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率为95.73%、坦尾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率为99.41%、亭角村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率为96.49%。其他各村的意愿表决、申请入库、数据摸查、公开招商以及方案制定等工作均有条不紊地开展。另外,蕉门村、莲溪村、南涌口村、东湾村、坦尾村、亭角村、大井村、大塘村已成功实施村货币加物业兑现项目,其中蕉门村、莲溪村的集体物业已经竣工验收交付。

  (四)指导和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执行工作。为解决重大执行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我镇依法履行指导和监督职权,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法院划扣相应的执行款项。2020年以来,指导督促辖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法院执行款项共计约250万元,有效维护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全面推行监委会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和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我镇纪检部门从今年9月份开始对各村物业出租项目、留用地改造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村经济良性发展。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综治维稳力量建设,通过信访、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劳动监察、人民调解等方法解决群众提出的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信访维稳案件总量控制在低位运行,截至2020年11月,共接待来访群众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84件,涉及87人,其中立案19宗,办结19宗,办结率达100%。在全国“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未发生上市、到省、进京上访案件和由信访事项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接待来电、来访25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7宗、涉及7人、涉及金额20多万元,为群众提供免费、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劳动法方面的咨询640宗共1720人次,处理劳动纠纷314宗,涉及人数1527人,涉及金额4143万元,成功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基层工会通过市总工会配备的法律顾问对职工诉求作出迅速反应,高效解决职工的法律问题,稳定镇内生产经营秩序。注重维护妇女权益,妇联以“三八“妇女节为切入点,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受理来访案件6宗,涉及婚姻家庭4宗,财产权益2宗,进一步提高广大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53宗,涉及人数333人,涉及金额674.97万元,司法确认3宗,包括麒麟美食节主办方侵权案、保利半岛供货商跳楼追款案等重大维稳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增强法治意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着力抓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今年8月,我镇召开了《民法典》专题宣讲会,邀请南沙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作专题宣讲,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学校和企业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系列宣讲学习,驻村(社区)律师在17个村(社区)以各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二)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2场次,内容包含市场监管、国土资源、违法建设查处、建筑废弃物查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邀请专家、律师为我镇执法人员讲解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

  (三)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等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共计200多场次,受服务对象超50000人次,派发宣传张单、册子共计 33000余份。麒麟中学作为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发挥了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通过多种教育方式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南沙区黄阁镇“小黄帽”志愿联合服务队于今年7月份获选为广州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广州街坊”十大品牌队伍之一,队伍吸纳了辖内各行各业志愿者达4600余名,为实现平安法治黄阁夯实了群众基础。

  八、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和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组成我镇法律顾问室,为我镇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截至2020年11月,镇法律顾问室共提出法律意见782宗,参与调解案件11宗,协助我镇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1宗,代理我镇行政应诉案件26宗,代理我镇民事诉讼案件1宗,代理案件胜诉率为100%。

  九、积极开展广州市法治示范镇创建工作

  我镇作为南沙区首个广州市法治示范创建镇,认真开展有关创建工作,召开黄阁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省市区有关会议主要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的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并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创建广州市法治示范镇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力度,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抓好疫情防控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扩大法律宣传范围,将法律送入社区、企业、学校等,推动全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稳步推进广州市法治示范镇的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取得广州市法治示范镇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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