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明珠湾区| English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长者助手|登录

明珠湾区|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黄阁镇

黄阁镇2017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黄阁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水平明显提高,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健全有力

  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前提。为更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依法行政事务,执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4次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科学制定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认真总结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了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

  在工作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牢牢把握执法与普法的关系,认真做好执法、普法工作。今年以来,镇各执法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扎实开展普法工作。镇城管、外管中心、安全办等部门通过走访入户的方式,将执法与普法融合在一起,既开展检查、执法,也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共走访入户10000余户。镇计生办、外管中心、城管、司法所、安全办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开展活动300余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重大法治宣传活动。例如,2017年11月28日,司法所组织镇20余个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11月29日,综治办组织镇16个部门开展反恐、防邪等法治宣传活动。共完成各类重大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镇普法办在全镇各部门、各村(居)选择了一批法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了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志愿者共履行普法职责200余次。

  (三)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

  加强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今年以来,相继邀请区委党校、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山大学教授、南沙法院法官等法律专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共开展培训4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举行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建设。镇党政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水平提高。2017年以来,共有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10宗,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率不超过25%。

  二、加强职能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严格落实放管服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工作,共承接事权545项。已承接的事权已顺利运行。编制黄阁镇权责清单目录,包括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权力主体、责任事项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对黄阁镇权责清单进行调整。黄阁镇权责清单目录现有事项594项,其中委托执法事项545项,本级执法事项49项。

  (二)加强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指定了专门机构(党政办)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和镇政府网站对公开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开。镇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政务汇报2次。

  编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共公开90件。主动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回应社会关切7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材料、政策文件12次。

  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受理申请公开事项3项,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2项,答复申请人1项,决定公开事项1项。回复市、区政务办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征询1次。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

  制定了黄阁镇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实行决策民主化,凡是行政决策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于重大决策,认真开展决策风险评估,经评估存在重大稳定风险的,不作出决策。加强决策法制化建设。今年6月份,我镇聘请了两家知名律所作为镇的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政府合同、行政执法等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截至目前,镇法律顾问室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80余份。对于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我镇采纳率达到100%。建立了黄阁镇合同管理制度。镇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内容、合同主体、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是以镇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都经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合同160余份。没有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法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情况,没有出现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情况。

  四、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公正执法

  (一)理顺执法职责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清理全镇执法权限,整理汇编全镇行政执法册,印发了《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明确了镇级执法权限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措施等内容,并在区政府网站、镇政府网站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措施进行了公示。

  (二)依法规范执法

  加强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5次。组织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执法证考试。共有50人获得行政执法证。举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50余次。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对存在疑难的执法案件,提交镇法律顾问室进行合法性审查,由镇法律顾问室出具法律意见,共有5个执法案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对行政执法案卷实行“一人一卷”。2017年以来,共有行政处罚53件、行政许可34件、行政征收14件、行政检查928件。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谨慎合理行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合法合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了《黄阁镇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存在的违法、严重不合理等执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予以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专责机关监督

  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管理。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辩和提交证据,严格出庭应诉,2017年以来,共有10个行政诉讼案件,参加出庭应诉10次。支持和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二)自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监督

  每年度举行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汇报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职能部门等工作进行评议投票,并提出建议和要求。会上,镇人大代表认真听取并审议镇经济协调办、建设办、农业办、城管执法队等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并就城乡低保、医疗保险、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作用,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48件,处理完成48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并加以整改。

  (四)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构建运行高效调解格局,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依法处理人民调解881件,涉及人员1875人,涉及金额  1317.5万元,调解成功率98.5%以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辖内16个村(居、场)各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协助做好村(居、场)的自治管理,为结对村(居、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重大异常信访事件情形。

  六、加强制度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设开通“智慧黄阁”系统,该系统信息公开部分有“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村信息”、“信息公开年报”、“村社区信息平台”、“两代表一委员”子部分,群众可以通过该系统了解政府和村的相关公开信息,对镇政府事务、村务进行监督。

  在政务公开建设的同时,注重政务监督体系建设,从公开与监督两方面推动依法行政。建设开通了两代表一委员网上工作室。通过网络工作室,两代表一委员可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相关部门。“网上工作室”这一高效便捷的平台,畅通了两代表一委员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架起了群众监督政府行政桥梁,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设立了1个镇级“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室和15个村(居)社区工作室。将每月10日定为村(居)工作室接待日、20日为镇工作室接待日。每次参加接待的代表委员为2-3名,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对于选民的问题,及时登记,交有关部门落实办理。“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作用。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2016 © 版权归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电话:020-1234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3100790号-1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