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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镇

东涌镇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东涌镇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字号:浏览次数:-

  自2016年4月以来,东涌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指导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法治镇(街)”建设为契机,以“法治村(居)”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法治东涌创建工作

  东涌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对法治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镇属各部门按照领导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法治东涌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镇工作,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统筹全镇依法治理工作,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和镇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共同配合,组成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主要领导多次在镇重点会议上提出,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认真贯彻市区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在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下,全镇各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强化队伍纪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共同做好全镇依法治理工作。

  (二)深入贯彻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创建方案。

  根据区创建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创建办起草了《东涌镇2016年“法治东涌”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人,以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为抓手,促进镇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镇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工作目标,提出了七大项共29个小点工作任务。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各部门(单位)、村(居)思想认识,将创建工作作为全镇重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镇委镇政府组织召开“法治东涌”创建工作动员会,镇长惠立新在会上强调,全镇各部门(单位)、村(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指出做好创建工作,要有三个意识,即标准意识、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

  (四)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镇领导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保障人、财、物到到位。除了确定工作领导小组外,对创建任务的日常工作,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并在各部门共抽调4名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同志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要配备专门的工作场所、固定电话和其他办公设备。创建办公室日常开展工作需要配备办公电脑和办公耗材等,由镇政府提供保障,需要使用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五)及时总结,认真查摆不足。

  为及时总结创建工作阶段性成果,按照创建工作方案部署,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深刻认识“法治东涌”创建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要及时总结上一阶段在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不足之处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由创建办做好阶段总结并及时向区创建办汇报。

  二、领导带头作表率,党政机关干部严格按制度办事

  东涌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全镇法治建设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政机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全镇机关作风良好,没有出现干部违纪违法、违规操作问题。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

  党政班子和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东涌镇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改革发展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全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镇纪委牵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并且始终把群众对镇委镇政府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镇委镇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根据抽样调查,群众对镇委镇政府总体满意度达到93%。

  (二)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发挥顾问律师在镇委镇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

  镇委镇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机制,按规定设立法律顾问。我镇分别与星凯律师事务所、仲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政府重大事项要求律师参与出具意见。

  2017年顾问律师为政府审查修改合同、文件和参与研究重大事项讨论、代理政府出庭应诉共45次,在镇委镇政府决策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镇决策合法性。

  东涌镇制定了包括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等一系列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办事。镇依照规定开展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均征求镇法律顾问意见并经东涌司法所审查。镇委镇政府在农村工作制度汇编、特色小镇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上均要求律师顾问和东涌司法所参与讨论。

  2017年全镇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镇组织办牵头,利用镇宣传栏、镇门户网站、《东涌天地》以及各村(居)宣传栏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完善镇、村两级公开目录,镇、村两级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动态、全过程公开。镇党务政府公开和村(居)三公开已经逐步走上了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为向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东涌镇投入资金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更换显示屏,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机,优化办理程序,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高,群众普遍满意。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南沙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穗南府办函〔2015〕9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办发〔2015〕28号)并经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开展一系列改革和建设工作,包括综合办理区、咨询审批区、自助便民区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审批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综合服务模式,将咨询、即办业务放在咨询审批区,承诺件业务放在综合办理区,设立综合业务办理窗口,实现承诺件的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

  截至10月,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共受理业务9846件,办结9846件,服务评价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受理一个窗口、审核一次告知、承诺一步到位、后台专职审批、现场统一勘察、最终统一出件,形成一体化对外审批服务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六)强化人大监督作用,解决群众关心焦点热点问题。

  东涌镇党委、政府能自觉接受镇人大及镇政协委员监督,重大事项均按要求向镇人大报告、备案或审议,向镇政协委员通报,对镇人大做出的重大决议、决定,镇政府全面贯彻实施,未出现不按期限报告的情况,重大事项均按程序上报办理。人大代表多次到镇辖内单位、企业现场调研,检查单位、企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从人大监督方面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全镇收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8件,均已全部答复并落实,做到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办结率达100%。

  (七)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运行机制。

  东涌镇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三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建立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监督考核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执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开展执法队伍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017年全镇行政执法案件宗数共749506宗,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区综合执法局委托执法案件,目前未审结)。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案件0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案件总数

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复议案件被撤销数量

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数量

行政诉讼案件被改判、败诉案件数量

行政处罚

 51

0 

0 

1 

 0

行政许可

 47

 0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0 

0 

行政征收

 43

 0

0 

0 

0 

行政检查

 741689

 0

0 

0 

0 

行政裁决

 1

 0

0 

0 

0 

行政给付

 0

 0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0 

0 

行政奖励

 0

 0

0 

0 

0 

其他行政行为

 7675

 0

0 

0 

0 

合计

 749506

 0

0 

1 

0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东涌镇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着力构建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开展“涉毒”违法案件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努力提升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全面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构建“网格化”、“信息化”的社会管理体系。

  东涌镇探索建立“一线服务、二维结构、三级网络、五大体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模式,实施“定格、定人、定责、定章”的“四定”制度。以社区为一级大网格,根据各社区人口、面积、地域性质、地理空间分布等情况,结合社区楼宇建设,按照每200户划分一个基础网格的统一标准,把东涌社区划分为15个网格,鱼窝头社区划分为9个网格,并报区社区综治网格化中心备案;将计划生育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第一阶段的54项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由网格员巡查采集网格内发生的事宜,通过移动手机终端采集信息及需处理事项,报镇网格办公室;办公室收到信息时,充分利用镇OA系统功能及时发送到相关部门处理,并通过倒计时处理机制,监督相关部门在有效期内作出处理,并把结果报镇网格办公室。按照“权属管理、及时更新、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安全保密措施,规范终端行为,减少智能终端和无线网络的安全隐患,确保公民隐私和企业信息安全。

  社会综合治理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信息化管理,配合“天眼”治安视频监控体系,加强治安巡逻和设岗检查,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二)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的禁毒方针,全面推进“无毒社区(村)”创建工作。

  根据南沙区禁毒办关于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村)”工作规划要求,东涌镇不断加大全民禁毒宣传力度,开展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村)”与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禁吸戒毒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为手段,以社区内部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最终目标,以创建“无毒社区”为有效手段,实现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趋势,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少和杜绝新吸毒人员滋生的目标。“无毒”村(社区)创建、“无毒”场所创建和无种植、制造毒品创建率达到100%。

  (三)强化安全管理,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全镇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东涌镇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安全队伍建设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安全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5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2044条、现场已整改安全隐患6658条、发出检查记录17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2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55份,全年全镇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镇安全办注重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镇安全办牵头,镇各部门联合行动,联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突出对节假日期间、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电梯等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渔业船舶、粉尘爆炸危险、瓶装液化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始终坚持把“打非治违”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以普遍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力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四)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格局,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东涌司法所、派出所、东涌法庭、工商、国土等部门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框架,多元化解社会纠纷。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分片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多部门联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建立综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对纠纷案情分析和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调处工作方案。

  2017年,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27宗,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化解27宗,已经全部办结。全年没有出现因未落实工作制度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居)调委会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第一线作用。

  东涌司法所牵头开展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村(居)调委会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工作规范要求,有固定工作场所、登记簿和调解公章,人民调解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司法所负责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2017年共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业务培训3次,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2017年,全镇各级调委会(包括镇调委会、各村(居)调委会和行业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9宗,成功调处759宗,调解成功率达100%;全年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

  (六)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实现制度化、信息化,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通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构建“两网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2017年全镇没有出现因劳资矛盾激化而酿成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用人单位分类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并纳入“两网化”管理,建立“一户一卡”工作平台。按照每月制定的巡查计划,对企业的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参保等情况进行检查了解,逐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及时将用人单位的信息更新录入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以便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截至10月底,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1780多人次,对前来举报投诉的群众,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受理,及时立案,依法办结。10月底共受理工伤认定329宗,受理投诉举报157宗。

  (七)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员帮教管理,确保管理对象心态稳定,减少重新犯罪。

  东涌司法所着力做好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涉毒(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我镇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两个工作方针,一是做好监管对象监测工作;二是为“两类”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生活帮助,提供技能培训,解决就业问题。2017年全镇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60人、矫正人员39人,没有发生过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八)建立镇、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应援尽援。

  东涌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在东涌司法所内,接受群众上门咨询法律问题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各村(居)均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由东涌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律师定期驻点,接受村(居)群众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极大方便群众。

  2017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614人次(含村级法律援助站、驻村律师顾问接待咨询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1宗,在进行资料审查后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援律师跟进。

  四、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法治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东涌镇党政领导班子对法治宣传工作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对象有所针对,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分别开展领导干部、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学生等不同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领导干部法学机制健全,干部学法成效显著。

  镇党政领导重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带头学法,审定印发《东涌镇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东涌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二)落实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定期举办干部普法学习班和学法统一考试。

  镇普法办按照区普法办统一部署,每年都组织举办一次全镇领导干部(包括村(居)领导干部)的大型法治教育学习班,邀请区普法讲师团讲师前来授课,并在学习班结束后进行法律考试。

  (三)丰富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东涌镇利用自行刊发、免费派送到全镇居民群众的报纸《东涌天地》,设立“以案说法”专题栏目,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土地多的优势,在村(居)办公场所附近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法治宣传资料;结合驻村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在镇村干部入户走访过程中向居民群众赠送普法教育读本。

  (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预防青少年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镇制定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教学计划,全镇中小学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教学计划;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由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部担任,配备率达到100%。

  在镇文化中心建立东涌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镇依法治镇领导组、镇普法办、镇教育指导中心联合组织安排中小学生利用活动课到实践基地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展板和观看法治宣传教育影片。派出所方面及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研判分析,联合教育指导中心、学校专题研究青少年教育。根据辖区派出所统计,最近两年全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有所下降。

  五、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民主、规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东涌镇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监督,加强村(社区)律师顾问工作,实现农村在党的领导下自治,在自治过程中不断实现民主、规范的总体目标。

  (一)依法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地位。

  东涌镇在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开展换届选举活动,确保选出的代表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真正能代表本选区群众,履行好代表职责。

  (二)指导村(居)修订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确保村民自治在法律法规框架和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

  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我镇要求各村(居)及时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修订,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办、东涌司法所对各村章程和村规民约修订稿进行审查,对其中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要求村必须改正。

  发挥联系村干部作用,镇派驻村(居)干部列席村(居)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内容的,及时提出并责令改正。

  (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按照区部署,取消原来的农村委派会计制度,将村、组两级财务工作转由“东涌镇农村财务会计代理结算中心”办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所有农村集体资产必须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发包;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对村(居)干部实施监督。

  实施会计代理、委托发包、委员监督,村集体资产、财务和村日常运行管理明显加强,有效避免了村(居)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违规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四)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东涌司法所对村(社区)律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东涌镇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制度》,要求村(社区)律师严格按制度和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内部实行分片负责,严格落实对村(社区)律师的指导和监督。

  2017年,全镇法律援助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坐班共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14人次,实现法律服务到家到户;为群众代书40多件,为群众挽回财产20多万元;协助村(社区)处理群体事件及调处纠纷20多起,有效化解我镇的矛盾纠纷;借着村(社区)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学习的机会开展法律讲座45场次,有效提升了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管理,推行村务公开。

  东涌镇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村(居)“四议两公开”工作,对集体资产管理、土地鱼塘发包,必须经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程序,决议结果和实施情况及时对村民进行公开;对村级财务,特别是餐费、办公费用等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定期进行公开。

  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监委会成员直接由镇纪委聘用管理,与村“两委”干部互补统属,在日常工作中,监委会要列席村“两委”会议并对村“两委”决议进行监督;监委会定期对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监委会建立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处理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群众对村委会日常管理和运行情况更加清晰,群众普遍认为村务管理比以前更公正公开,更有利于村集体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东涌镇在开展法治东涌创建工作以来,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创建的基础上,鼓励创建成员单位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断思考探索,尝试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形成一些新思路、新做法,使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加强干部队伍廉洁纪律监督,建立全面深入、惩教并重的反腐工作机制。

  东涌镇整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组织办、纪检监察室,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我镇领导干部和雇佣人员、村(居)干部、监督委员会成员、生产队长的违法犯罪信息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二)探索居民小区网格化管理,强化小区居民自治。

  加强居民小区治安管理,积极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发展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以楼栋为最小单元,培育楼长作为社区单元领袖,将社区范围划分为若干区域网格,建立网格管理模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天眼”系统全覆盖。

  加强治安“技防”建设,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原有治安监控摄像头逐步更换为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并在路口、渡口等地段新增高清摄像头,实现“天眼”系统全覆盖。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理,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两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建立重大节假日前进行集中训诫和信息提示、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求矫正人员每日信息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矫正人员违法犯罪、违法上访等问题。

  (五)开展“公证下乡”现场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业务。

  基层法律服务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东涌司法所经调研发现,村(居)群众对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求较大。司法所主动联系公证处,请公证处在鱼窝头、官坦、太石、大同等村民要求办理继承公证比较集中的四个村进行现场办理,大大方便了周边需要办理公证的村民群众,获得一致好评。

  (六)因地制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

  为更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镇拟在太石村公园打造“法治东涌”主题教育园地,已委托广告公司进行方案设计,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评审。

  (七)探索开展大学生村官兼任村(社区)律师顾问助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东涌司法所配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配套措施,选好配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助理,率先探索开展大学生村官兼任村(社区)律师顾问助理,协助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新机制。

  (八)加强农村工作制度化,编制农村工作制度汇编。

  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制《东涌镇农村工作制度》,由党政办统一收集各部门现行的各项农村工作制度,汇总后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最后经班子会议研究后印发全镇各部门、村(居)。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完善修改稿(第二稿)修订中。

  (九)推进村居民主议事,试点建设农村“民主议事厅”。

  我镇经研究决定在太石村试点推进农村“民主议事厅”。“民主议事厅”议事会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企业代表、外来工代表等组成。议事内容主要针对在太石村内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影响较大的事项。议事会成立后,进行了关于污水收集处理的专项议事,收集各方代表意见,在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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