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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南沙区委第五轮巡察及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南沙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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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四届南沙区委第五轮巡察及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近期完成反馈。

  4个区委巡察组及6个区委对村巡察组分别向横沥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设中心及横沥镇东方红村、太阳升村、义沙村、长沙村、兆丰社区、庙贝社区、前进村、大元村、七一村、冯马二村、群结村、新村村等12个村(社区)的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有关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单位巡察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围绕落实《南沙方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开发建设大局,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同时,反馈严肃指出了各单位推进南沙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党组织工作任务推进滞后,有的党组织行业监管力度不足,有的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党组织工作作风不实、联系群众工作开展不到位。对村巡察还发现,有的村级党组织存在带领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不足、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三资”管理不严谨、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实、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村(社区)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党委要系统梳理、举一反三抓好系统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完善各项机制,推动单位长远发展。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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