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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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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南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分工方案中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协调督办,并对该项目的整体办理情况和效果负责;会办单位要按任务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分工方案中未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由各办理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力争抓出实际效果。2020年12月底,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填报本方案各个项目的具体办理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公开的内容、取得的效果等),纳入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单位落实任务的情况将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9月22日


南沙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2.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司法局参照市级制度制定我区制度。区各单位、各镇街按要求执行。

2.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区各单位完成区一级编制任务,各镇街完成镇街一级编制任务。

(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区司法局牵头会区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对外统一发布并动态更新。

2.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区各单位、各镇街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1.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2.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1.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1.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

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

3.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牵头负责。

2.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

3.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4.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2.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1.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1.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1.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2.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3.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4.2020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5.建立健全政府公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有关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抓好贯彻执行。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

1.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区各单位、各镇街办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领导分工,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2.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区府办统筹协调、区政数局组织实施,会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3.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区政府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区编办、区府办统筹协调,区政数局组织实施。

2.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三)强化培训工作。

1.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

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负责。

2.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区府办统筹协调、区政数局组织实施。

(四)规范考核评估。

1.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区府办统筹协调、区政数局组织实施。

2.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区各单位、各镇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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