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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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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511400;电话:39054145)。 

  一  概  述 

  2018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紧紧围绕推进“五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的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区明确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区领导,并对外发布公开。明确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与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组成,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为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按实际情况制定了《南沙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分工、细化步骤,确保各领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完善平台建设,深化网站管理。 

   完善平台建设,深化网站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网站改版工作,并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开展网站平台内容运维和技术保障,更好地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第一平台作用,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南沙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和《新版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表》,通过制度约束和明确的责任分工集全区之力促进门户网站的健康平稳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站健康情况巡检机制和通报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督促区属各单位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确保网站时刻符合国办的普查要求。 

  (三)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范围 

  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制定了《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中标注公开属性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标注文件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了信息公开的领域。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了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民意征集及结果反馈专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四)抓好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训范围覆盖了各镇街和开发区(区)数各部门,参训人数共七十余人,培训内容专业、深入、实操性强,既有理论解释,又有实践要求,还有案例分析讨论、经验交流和互动环节,让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短期培训中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是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促进,为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018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南沙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我区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原则、范围、分工、程序、途径及考核等要素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文件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应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区在区府网站上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由各单位负责保障,及时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区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9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3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243条;3.动态类信息1137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238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146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24条;7.其他信息4926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99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266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4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布信息数1213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8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39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 11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93宗。其中,网上申请546宗,占45.8%;信函申请226宗,占18.9%;当面申请421宗,占35.3%;传真申请0宗,占0%。(结合工作实际,还可按业务内容、申请对象分类进行统计分析)。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173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64宗,占5.5%;同意公开475宗,占40.5%;同意部分公开71宗,占6.1%;不同意公开47宗,占4.1%;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63宗,占13.8%;申请信息不存在163宗,占13.8%;申请内容不明确61宗,占5.2%;其他答复情形129宗,占11%。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南沙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  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63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7宗,占 74.6%;被依法纠错的9宗,占14.4 %;其他情形7宗,占11%。 

   

  全区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2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9宗,占75.1%;被依法纠错2宗,占16.6%;其他情形1宗,占8.3%。 

   

  六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指导下,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与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存在着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要加大;二是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不尽完善,有些版面、栏目设置仍待改进;三是我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多数为兼职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将动态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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