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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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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气象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气象局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度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气象科普主题征文和绘画作品获奖名单等信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单位预算、决算。继续做好天气预报预测产品发布。在政务服务网上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为避免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未批先建问题,2023年申请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增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提示事项。2023年度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及时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公开工作整体质量。严格落实《南沙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与气象服务、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的协同配合。规范管理政府文件流转、保存、使用等环节,完善内部保密审查工作,更新保密审查审核表格,切实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专栏链接可用,信息内容准确,注重信息公开质量。配合推进广州市政策文件库,严格按标准做好文件梳理和标签分类,及时发布文件和动态更新文件状态,确保文件库及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文件数据准确、规范、同源。
(四)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考核内容,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遵循公开内容“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提供并及时更新投诉举报方式,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对文件公开要求和分类标准的理解仍须加强。二是信息的公开和更新时效还需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气象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足短板、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积极组织领导、经办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的领悟力和理解力。加强单位内部自查自检力度,通过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专人定期监测等措施确保公开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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