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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沙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三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南沙区水务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常议,将政务公开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建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综合科牵头具体落实,逐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水务工作的相关内容,共计发布信息280条,其中,职责分工类4条,规范性文件2份,动态类43条,财政预决算类11条,供水企业单位信息公开23条,其他文件等信息197条,进一步加强群众对南沙水务发展情况的知悉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属于自然人申请,均已按时办复。未收到适用计收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案件未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统一对外公开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规范信息公开审发流程,修订完善水务局信息上网审查复核表,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2021年制发的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无文件需调整公示。
(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按照区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做到无延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南沙区水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创新不足等。下一步,南沙区水务局将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日常监测运维管理水平,确保栏目及时更新,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南沙区水务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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