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年12月31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部门 > 2022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气象局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深化政务服务监管,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度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及时公开南沙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2023—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南沙区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信息。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开展了2019年文件属性评估调整工作并公开相关情况,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务服务网上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2022年度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及时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南沙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逐条落实,按时反馈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印发《南沙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小组职责及各科室任务,加强政务公开与气象服务、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的协同配合。强化保密审查工作,切实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有效保障了国家秘密安全。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公开工作整体质量。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专栏链接可用,信息内容准确,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监督保障情况。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遵循公开内容“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提供并及时更新投诉举报方式,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动顺利,但仍需要不断改进。一是信息的更新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仍须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气象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频次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单位内部工作学习交流,提升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的领悟力和理解力,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