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年01月31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部门 > 2021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分局依托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双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服务系统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结果信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区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9条、动态类信息3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8条、其他信息1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12条。二是在区“双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服务系统按要求录入行政许可18条和行政处罚2129条,做到数据“应归尽归”“零错误”“无遗漏”。三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录入行政复议15条、行政强制64条、行政检查221条、行政许可18条和行政处罚2129条,确保数据的准确率、及时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事后公示要求。四是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南方+、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共发布1200余条信息,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办理,并按时作出答复。其中2宗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为维持原决定,没有出现被纠错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方面。我分局按照法律规定和区工作要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和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积极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及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全区公安新闻资源整合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仍会出现个别文字表述错误。
改进情况:一是通过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南沙区公安机关三级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工作例会制度,统筹全区公安新闻资源,促使分局主流媒体发声显著增强;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并利用系统软件对文章进行检查校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确保已公开信息的严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