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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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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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数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部门文件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52条、就业创业信息4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50条、人才招聘信息34条、通知公告信息197条、人事信息35条、招投标信息25条、其他信息29条。积极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依托“南沙发布”“e南沙”累计发布信息71条,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宗,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涉及被征地社保27宗,占90.1%;涉及综合计算工时1宗,占3.3%;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宗,占3.3%;涉及河涌违建整治1宗,占3.3%。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宗,其中予已公开的11宗,部分公开的1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的14宗,因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1宗,重复申请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2宗。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和区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和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宗,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涉及被征地社保27宗,占90.1%。根据职责分工,被征地社保有关材料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和属地镇(街)制作,并以年份、批次、地块名称(非项目名称)作为识别依据。然而,申请人一般只提供项目名称,还需要其补充提供准确的年份、批次以及地块名称,我局才能确定对应的材料。因此,该类信息公开的过程较复杂,时限较长。
(二)改进措施
积极做好沟通工作,引导申请人在充分掌握拟查询事项年份、批次以及地块名称信息的情况下,再向我局申请公开被征地社保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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