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李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佛山鹏旭联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7NFJN19D,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南6栋1006室,法定代表人:李鹏)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4】396479)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版权所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4401150002
ICP备案号:粤ICP备19092744号-3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05号联系电话:020-1234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