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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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张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厦门浤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2YPY9U3Y,企业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717号605室,法定代表人:沈伟)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4〕387547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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