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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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穗南综执(榄)听字〔2022〕1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刘细芳非法占用土地案定于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一楼108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旁听人员需在10月8日12:00时前电话预约申请旁听,于听证当日凭身份证明登记入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黄科,电话:846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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