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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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项目申请用海续期情况公示。
用海续期申请单位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东侧中部岸段;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6.5826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用海(港池、蓄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为37年。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3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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