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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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穗南综执(一)听延字〔2024〕28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原定于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举行的广州市穗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案听证会,延期至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一楼108听证室公开举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陈科;联系电话:020-3468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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