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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临时疏浚工程用海续期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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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临时疏浚工程用海续期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续期情况: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项目附近,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97.1677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用海;拟申请临时用海续期9个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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