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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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核上街35号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番府国用(2000)字第14-000578号、番府国用(2000)字第14-000057号”,证载国有土地使用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房地产管理所”,机构改革后现继受单位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
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市政房屋管理服务所联合出具《关于南沙区榄核上街35号地上建筑物建设时间的证明》该建筑物建设于1966年。鉴于涉案建筑物的建设时间年代久远,无航拍资料、卫星影像图等可佐证其建设时间,依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治违办〔2019〕36 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筑物的建设时间认定为1966年,现对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袁海(19010997620)、骆铭娟(19010997617)
电话:020-8492930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256号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特此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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