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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5年来柔性执法十佳典型案例案情介绍及典型意义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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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属执法五大队查处某印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案(文化管理领域)

  【案情介绍】

  根据执法检查和深圳湾海关、观澜海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五大队对某印务(广州)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接受香港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其中内文单张6260张、印刷品38442册,其中22703册书籍在出境时被深圳湾海关查获,另有15739册已出境交付,违法额60余万。本案中,直属执法五大队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加强普法宣法,采取行政辅导指导和敦促当事人依法申领《国外及港、澳、台出版物来料加工印件准印证》,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根据印刷品审查结果,综合全案案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减轻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与深圳海关部门紧密联动、证据共享,在印刷出版、出口等链条中进行全面取证,在违法行为活动时间线上进行了覆盖式调查,为本案查明违法事实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体现了执法联动协调的优势。在执法全过程中,坚持刚柔并济,活用柔性执法手段,通过警示约谈、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等手段,主动提供政策指引,协助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实现柔性执法手段的规范作用。在行政处罚决定裁量时,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行业发展现状,企业经营情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减轻处罚,既实现行政处罚惩戒目的,又避免机械适用法律法规导致当事人陷入生产困难境地,树立当事人对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本案因坚实的证据基础、活用柔性执法手段和实现包容审慎监管价值,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评为“2022-2023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

  二、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广州某制品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市场监管领域)

  【案情介绍】

  佛山市南海某配件有限公司是BOX车架的开发设计图纸商业秘密权利人,根据该公司举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榄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明,广州某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曾任职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并离职时未经许可取得有关商业秘密,其在发起成立广州某制品有限公司后,使用BOX车架原始设计图纸数据用于开发生产模具,并向委托加工方披露设计图纸。至案发,广州某制品有限公司主动终止委托设计合同,退回合同定金,删除保存的全部BOX车架设计图纸等数据,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向权利人进行公开道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工作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典型意义】

  近年来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频发,市场对于加强商业秘密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案中,执法人员在收到举报后,果断进行调查取证,克服涉案主体多、侵权定性难、取证专业性强等难题,及时查处了该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获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价监竞争“十佳案例”。此外,在查处本案过程中,为深化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运行机制,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工作要求,既运用行政约谈的柔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自觉纠偏改过,又通过鼓励当事人采取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等方式,试点实施承诺从宽执法工作规则,为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南沙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施承诺从宽指引工作指引(试行)》奠定了实践基础,有力推动了承诺从宽包容审慎执法新制度的形成。

  三、直属执法二大队对广州南沙某燃气有限公司开展行政辅导、行政约谈案(城市管理领域)

  【案情介绍】

  2019年、2020年发生多起关于广州南沙××燃气有限公司的市政燃气管网被第三方施工破坏的事故,对我区安全稳定发展局面带来挑战,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规范城镇燃气管网执法监管工作,化解城镇燃气管网重大安全风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紧紧抓住重点环节,构建政企联动共治共享“执法+监管”体系,积极运用柔性执法手段破解城镇燃气管网执法难题。一是对燃气企业广州南沙××燃气有限公司开展行政辅导,建立城镇燃气管网共治共享机制,落实施工工地“一周一通报”“全覆盖巡查”要求。二是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行政约谈,开展燃气设施保护普法宣传,敦促各主体履行城镇燃气设施保护工作。三是形成防治合力,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提醒函,从建设源头防控破坏城镇燃气设施违法风险。四是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对及时整改到位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镇燃气管网领域的柔性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治理成效,广州南沙××燃气有限公司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零事故,收获该司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典型意义】

  构建政企联动共治共享“执法+监管”体系,积极防范城镇燃气管网重大安全隐患,是保障城镇燃气长治久安的有效举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未局限于行政处罚的职责范畴,而是坚持站在确保城镇燃气安全大局上,想在前、干在前,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管方式。按照标本共治的原则,破解隐患治理的难点、堵点,主动运用行政辅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燃气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工程有关单位在不同环节的作用和功能,形成执法与管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从根本上扭转第三方施工频繁破坏市政燃气管网的局面,整体上实现从“失控”到“可控”“自控”的状态。

  四、直属执法三大队处理南沙区若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行政约谈案(水务管理领域)

  【案情介绍】

  2022年以来,区水务局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南沙某小学扩建工程、广州某厂房建设项目、某市政道路连接线工程等十余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违法线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三大队经调查,查明涉案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均投产使用,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报备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另查明,上述建筑工程项目在制定水保方案后,能够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在项目竣工后,相关水保设施也同步建设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有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后果。为敦促建设工程项目方及时整改,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求,创造容错纠错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教条地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立案处罚,而是积极联合区水务局对工程建设单位开展行政约谈,现场对建设单位进行普法宣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文书,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最终推动相关建设项目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验收备案工作,确保我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通过市的有关考核。

  【典型意义】

  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管与执法的联动同频,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实现经济效益、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重要手段。本案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未仅从行政处罚角度开展柔性执法,而是由联合区水务局共同对建设单位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报备进行服务,既进行了违法行为的释法阐理,又向企业解读备案政策和程序,帮扶建设单位合规经营。此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处理有关违法线索过程中,始终统筹兼顾法理、事理、情理,未简单地实施行政处罚,在查明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已落实完善,且未见明显水土流失情况及隐患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的通知》有关“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违法行为”的工作要求,在处理有关线索过程中,始终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审慎行使严厉的行政处罚权,为建设单位创造了容错纠错的空间,用实际行动服务南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卫生监督所查处麦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不予处罚案(卫生监督领域)

  【案情介绍】

  2023年6月8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监督所在南沙区黄阁镇某街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发现曾担任乡村医生的麦某某在私人住宅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在该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提供医疗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麦某某从事医疗服务的历史背景、违法行为记录、提供医疗服务内容进行全面调查取证,查明麦某某曾担任乡村医生,未存在无证行医违法记录,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仅提供基础的诊断和出具处方等服务,不涉及诊疗手段和药品销售等事实,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抽象危险、具体危险和实害结果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法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典型意义】

  本案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在卫生监督领域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作出的首宗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具有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意义。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个案情理与法理相统一,牢牢把握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刨地寻根挖据与违法事实相关的各种要素,对当事人的医疗服务性质和危害性进行充分论证,使得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认定有根有据,用不予处罚的决定践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符合行政处罚法……者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和“统筹考虑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合法性与合理性、具体条款与原则规定,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的精神。此外,本案对当事人曾担任乡村医生的职业背景进行了调查取证,既证明了当事人曾接受过正规中医专业培训和具有基层医疗服务实践经验等事实,又是执法层面对我区2014年乡村卫生医疗体系改革后遗留乡村医生资格认定的历史问题的回应,充分尊重了基层医疗服务发展过程出现的乡村医生从业问题。本案在实施包容审慎的不予处罚后,当事人积极相应落实整改,向卫生监督所赠送锦旗,感谢执法部门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执法理念。

  六、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检验检测机构轻微违法行为行政约谈案(市场监管领域)

  【案情介绍】

  2023年11月,区市场监管局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了我区3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线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调查,查明广东××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和未能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违法行为,广东××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和变更检验检测标准的违法行为,广州×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存在未能保证管理体系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违法行为。经对上述3家检验检测机构的单项检测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详细比对有关检测流程和检测标准,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咨询,确定上述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对出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未产生影响,属于情节轻微情形。为敦促相关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规范检验检测经营活动,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年11月23日对3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行政约谈,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普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等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会上提交了整改报告。在充分考量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积极配合整改等因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不予立案。

  【典型意义】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市场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既要立足解决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着眼于促进我区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案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在查明当事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对出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未产生影响等情况下,对同行业多家主体相近似违法行为进行集中行政约谈,在不予立案的情况下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实现了教育的执法目的,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有效减轻了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负担,为我区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行业创造了“沙盒”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了基层执法人员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与担当。

  七、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某(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行政辅导案(市场监管领域)

  【案情介绍】

  2023年4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现某(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自有网络媒介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公司提供的服务发布“全球首家一站式”的宣传材料,该宣传用语属于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第(八)条和《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某(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行政辅导,为企业普及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加强审查监督,对违法广告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有效引导了当事人现场改正了违法行为。

  【典型意义】

  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基层执法队伍,在加强和规范广告执法工作中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对广告轻微违法行为未盲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而是严格落实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要求,积极采取行政辅导柔性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加强广告合规管理,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执法精神,以“执法温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八、直属执法一大队处理广州某互联网医院涉嫌从无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行政辅导案(市场监管领域)

  【案情介绍】

  根据线索反馈,广州某互联网医院涉嫌从无经营资格的上海某药房购进药品。执法人员通过追根溯源、网上固证、现场取证、患者求证等手段查明,该医院上线经营互联网诊疗APP,向消费者出具处方并提供药品服务时推荐上海某药房作为药品服务供应商,在网页处向消费者公示《互联网医院就诊知情同意书》《药房服务协议》,明示由上海某药房提供药品服务,由其代收取费用。为准确定性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的性质,向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处、药化处寻求执法指导,准确定性互联网诊疗服务中代收药费行为没有法律规制,认定广州某互联网医院的经营模式不构成从无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针对广州某互联网医院的价格行为,执法人员结合调查情况对其开展行政辅导,提出行政建议,要求进一步细化收费标准和完善价格公示、优化患者在支付端呈现的收费明细列表、补充药房配送患者端的告示工作、完善代收款方式和流程,得到广州某互联网医院的积极响应。

  【典型意义】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提到:对新业态、新行业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互联网诊疗服务是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和疫情环境下新生且具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始终保持审慎的包容理念,谨守利益平衡和风险控制原则,既认真细致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在新模式下的理解适用,准确对新业态进行定性,又从帮扶企业发展角度,采取柔性执法手段推进新业态企业合规经营,给予企业发展新动能的法治环境。

  九、直属执法六大队查处广西××船务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行政辅导案(劳动监察领域)

  【案情介绍】

  2023年9月,根据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交办线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六大队迅速对广西××船务有限公司在南沙区用工地点实施劳动监察,经比对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明细等证据材料,查明广西××船务有限公司拖欠南沙区施工作业三条船舶21名员工2023年7-8月工资48余万元。鉴于涉案当事人为区外市场主体,为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执法人员一方面积极向广西××船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辅导,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详细阐述违法行为后果;另一方面主动介入劳资争议调解,严厉要求该公司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经协调,广西××船务有限公司按要求向劳动者支付了全部工资。

  【典型意义】

  在本案中,涉案市场主体为区外企业,船舶登记注册为区外,劳动合同成立于区外,仅有短暂期间用人地点在我区。如何在有限的时间中,在劳动监察法律制度中实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是处置本案的最终目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六大队在充分调查取证,查明拖欠工资全部事实后,始终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执法的首位,通过行政辅导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增加了当事人的压力,促使当事人在调解中主动向当事人支付劳动保障,实现了调解化解劳动争议的执法目的。

  十、横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中国××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行政约谈案(劳动监察领域)

  【案情介绍】

  2023年2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横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南沙横沥岛某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办单位中国××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劳动检查,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施工总承办单位的用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明该公司存在在未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延期发放农民工工资和未按规定履行用工监督等违法行为。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横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年4月20日对中国××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向企业送法宣传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成功为22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约160万元。

  【典型意义】

  在房地产市场下行的经济背景下,如何高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是劳动监察领域执法工作面对的重大难题。本案中,横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计,迅速查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全部违法事实,为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对房地产建设工程资金紧张,农民工工资支付链条过长等客观情况,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作为执法的首要价值,通过行政约谈的方式有效督促涉案当事人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坚持了利益平衡原则,坚持工程项目稳定建设、房地产项目平稳交付的目标,秉持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在当事人消除危害后果、依法规范用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依法不予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彰显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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