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发布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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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0〕6号)以及《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穗南司规字〔2022〕2号)的规定,拟向广东丰信律师事务所、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中科实数科技有限公司兑现2023年度第二批办公用房补贴。现将拟兑现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予以复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20-84986612
传 真:020-8498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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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2023年度第二批办公用房补贴拟兑现名单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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