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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笔试报名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日期: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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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17日下午17:00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面向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招聘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不限和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

  1.应届毕业生:

  (1)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2023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2.往届生: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在南沙区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一档标准在广东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截至报名首日报考人员必须为我区在职在岗人员。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二)报名时需准备的个人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或“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或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进行报考。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关于单位级别等级的证明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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