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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区妇联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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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整合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精准服务,南沙区妇联现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2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南沙区妇女儿童之家示范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日常办公所在地:区妇联办公室及南沙区街坊之家(儿童室)(暂时)

  (二)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1

  区内普通家庭妇女及儿童群体

  1. 亲子家庭类:提供亲子活动、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儿童早教类活动及服务,促进家庭和谐文明发展。

  2.女性能力发展类:提供提高女性素质及技能提升相关活动及服务,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弘扬女性“四自”精神。

  3.培育志愿服务力量:培育和引导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挖掘和培养妇女儿童领袖,协助构建和谐社区邻里网络。

  4.其他类:普及妇女儿童维权、安全知识、儿童性别教育等,助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实践,构建和谐幸福社区。

  2

  区内特殊家庭(含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困境儿童及其家庭)

  通过对特殊家庭进行档案维护、热线咨询、个案跟进、心理辅导、定期家访、慰问、开展特殊类亲子活动、妈妈就业能力提升等形式,提升其人际关系交往能力和抗逆力,构建幸福家庭。

  3

  指导各镇街、村居妇女儿童之家

  指导各镇街、村居妇女儿童之家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打造南沙妇女儿童之家阵地品牌和服务样板,及时对其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4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培训

  开展妇女儿童之家工作骨干、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5

  相关服务数量要求

  个案协助或督导不少于30次,小组服务不少于3个,活动类不少于12个;能从中提炼2-3个特色品牌服务项目;打造2-3个示范性妇女儿童之家样板;其他服务内容由各机构创造性申报。

  (三)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为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四)项目经费控制价:40万以内。

  三、承接机构条件

  (一)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资质,历年历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格率达100%,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专项服务丰富经验者优先;

  (三)机构应承诺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主任(专、兼职均可)和3名一线社工,负责实施本项目。项目主任开展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一线社工具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能力要求,并且至少有一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四)机构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 

  (五)机构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至少1名,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六)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能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七)机构应在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方面有经验、富有成效的,且在4A级以上(包括4A级)。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需求调研情况、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提供服务工时数、报价详细构成、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须在2023年1月21日中午12:00时前将材料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送达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NSHQF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递交地址

  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环球中心(5栋-2)802室南沙区妇联,邮编:511455。联系人:梁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39910572。

  七、评审方式
  我单位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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