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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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协管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会各镇街组建南沙区海洋协管员队伍,共计17人。
海洋协管员主要负责责任区内海域、海岛、海岸线等海洋资源及海洋观测监测站点的定期巡查及海洋灾情的统计,及时向所属镇街报告巡查情况;协助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做好海域海岛管理、海洋预警监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海洋协管员实地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有围填海行为;
(二)是否有构筑物用海施工;
(三)原有围塘内是否有推土填塘修埂筑坝等非养殖活动施工;
(四)是否有无居民海岛开发使用活动;
(五)岸线标识是否被破坏,严格保护岸线范围内是否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六)是否有堤防损坏、海水漫堤漫滩、海岸线侵蚀、沙滩、滨海湿地、红树林破坏、赤潮灾害等情况;
(七)海洋观测监测设施是否受到破坏,发生海洋灾害后对灾情进行统计;
(八)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及所属镇街交办的其他相关巡查任务。
南沙区海洋协管员名单如下:
海洋协管员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海洋协管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用海等线索,请致电020-34688953、020-34688979举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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