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商务局发布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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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1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口项目申报指引》,现将通过2021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口项目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9053180,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栋2座10楼)。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口项目拟兑现企业名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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