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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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支航道疏浚工程的临时使用海域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支航道疏浚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集装箱码头11#-16#泊位港池与广州港主航道之间的通航水域,拟申请用海总面积7.8752公顷,临时用海期限3个月。
具体界址坐标如下:
二、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6日。
三、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四楼;邮编:511455;联系人:周志滔;联系电话:39053247。
特此公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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