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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社会救助公示单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字号 : -

  经批准,以下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临时救助范围,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020-34683219    邮箱:shehuishiwuke@gz.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

人数

救助人数

发放救助

金额

(元/月)

家庭所在镇(街)

村(居)

备注

1

高福添

1

1

1123.2

万顷沙镇红湖村

低保

2

李燕妹

4

4

1256.2

万顷沙镇红湖村

低保

3

林松胜

1

1

1442.2

万顷沙镇红湖村

低保

4

郭凤珍

2

2

2392

万顷沙镇红洋村

低保

5

吴威祥

1

1

1131.2

万顷沙镇红湖村

低保

6

刘美青

1

1

1196

南沙街南北台社区

低保

7

张志强

3

3

2154

黄阁镇留东村

低保

8

郭丽珍

1

1

1196

大岗镇二湾村

低保

9

何籁航

2

2

483.2

榄核镇张松村

低保

10

黎桂满

1

1

1203

榄核镇张松村

低保

11

未成年

2

2

1286.2

榄核镇榄核社区

低保

12

周炬滨

3

3

2490.2

榄核镇大坳村

低保

  审批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  年 11 月 4 日

  注:1.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2. 临时救助公示需备注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3. 特困救助供养公示需备注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及照料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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