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规自局发布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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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各部门: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反映。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12月3日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各区上报电梯服务中心组建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沙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完善老旧小区住宅功能,大力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升南沙新区城市品质,让更多老旧小区居民共享南沙新区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需求摸查情况,通过三年行动,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住宅加装电梯目标。对于群众意愿较高、实施条件较好的居民小区,已纳入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计划的宜优先选取,由区政府(或区电梯办)统筹选定进行成片连片加装电梯。
二、组织架构
建立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称“区联席会议”),负责部署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区领导担任,召集人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电梯办)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下称“区规自局”),由区规自局抽调4名业务骨干负责区电梯办日常工作,为增设电梯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规自局:负责制定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三年工作方案;负责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的组建、运行和管理;负责各镇街上报的增设电梯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审核、进度推进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各镇街每月增设电梯拟补助信息的汇总和公示;负责指导申请人提取住房维修基金;做好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资金需求预测及补贴方案供区委、区政府决策。负责辖区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工作;负责优化南沙区增设电梯规划报建和规划审批流程。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达到规模(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增设电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发(政府投资类项目)及竣工验收。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布具有资质的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维保、检测等单位详细信息,提供给电梯服务窗口和各镇街,方便群众自主选择;负责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安装告知备案和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核发;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安装过程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对照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落实具体负责事项。探索南沙区电梯维修保养长效管理机制,指导业主引入“电梯托管管家”模式,加快实现南沙区电梯的维护保养专业化、市场化。
(四)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区财力实际、工作进度以及各单位申报的资金需求,统筹做好各年度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安排;对接市财政局,按照市财政投资计划足额支付;配合区规自局制定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方案,明确资金申请流程和使用范围;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负责配合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达到规模(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社会投资类增设电梯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核发。
(六)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政策和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政策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增设电梯工作中涉及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规划部门对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是否影响消防通道及公共安全疏散提出消防要求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区司法局:负责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指导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因增设电梯引发纠纷的相关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并给予必要的法律支持。
(十)区民政局:结合和谐社区(幸福村)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协商议事平台作用,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做法,筛选有关居民楼增设电梯的成功案例,做好宣传指导工作,为镇街推动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供参考;大力发动热心街坊成为宣传加装电梯的志愿者,协助动员小区居民,推动电梯加装工作。
(十一)各镇街:镇街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主体。配备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专门管理人员,在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或镇街建设管理部门设置增设电梯咨询服务窗口;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等第三方做好现场见证申请人与相关业主的协商并出具鉴证意见的工作;负责辖区范围电梯加装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试点小区(社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试点方案对区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征集,指导、协调和监督属地试点小区的社区居委会按要求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加装电梯施工信息录入、 施工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补助经费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镇街规划建设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电梯增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二)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小区 (社区)内业主意见,负责加装电梯公示公告、公示意见收集、协商平台搭建、争议问题调解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
1.前期研究,制定方案。总结分析近年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经验,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和做法,根据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申报流程、申报资料模板、摸查标准和规程等制定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三年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面统筹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制定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计划,指导街道(镇) 定期组织编制老旧小区(社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定期组织召开联审会议,组织协调和审议加装电梯涉及的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全面摸查,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按照市统一的摸查标准,结合历史档案、市规自局下发的《各区电梯基础数据图表》、现场勘查等情况,对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潜在住宅加装电梯情况进行摸底。区规自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定期统计辖区内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数量和完成加装数量,安排专人建立统一的工作台账,并据实进行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3.积极筹备,广泛宣传。各镇街、社区居委向小区业广泛宣传和指导加装电梯报装流程、方案编制,主动向业主征求意见,加强同业主的沟通协商。(牵头单位:各镇街;完成时限:全过程)
4.创建备选供应商库。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理电梯制造、安装、维保、检测等企业的备选名录(在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网和南沙政府网站上公布),选择生产制造质量高、信誉度好、后期维护有保障的备选企业,印发给区政务咨询窗口和各镇街向群众提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筹备成立电梯服务中心,设立现场服务窗口。成立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同时设立审批职能部门现场服务窗口,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来访群众可到现场服务窗口进行咨询,邀请市内主流电梯品牌生产商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分列席位驻场办公。电梯企业驻场人员为来访群众提供加装电梯专业技术问题解答,同时按群众需要提供现场勘查、代办加梯方案设计、规划报批、梯井建设、电梯安装、电梯维护保养等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规自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详见附件1)
(二)实施阶段
6.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根据初步调查摸底情况,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为原则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确保2022年至2024年三年时间完成任务目标。由镇街组织摸查辖区内4层及以上的无电梯住宅,联合区相关部门根据住宅质量、消防疏散、电梯井预留、资金筹措、邻里沟通等情况对增设电梯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筛选出具备加装条件的房屋,由各镇街积极组织相关业主开展增设电梯工作,按分工由各相关单位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入户宣传等方式进一步调动群众增设电梯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规自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过程)
7.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模式。结合市关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办法制定南沙区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可免于规划许可,组织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规划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向专家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寻求破解难题的新方法,摸索适合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新路子,确保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过程)
8.加强指导协调,强化事前控制。对拟纳入年度计划的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由各镇街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规划部门加强规划报建流程和技术上的指导,建设、安监、市场质监等部门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因电梯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引发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增加事前协调程序,由镇街建立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意向和业主协商记录备案机制,属地镇街全程参与业主协商过程,遵循业主自愿、利益协调的原则,加强引导和沟通,不断化解矛盾纷争,推进电梯项目规划报建。涉及多部门工作的问题及时报成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牵头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过程)
9.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营运安全。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职能对已批项目开展现场巡查和执法检查,做好加装电梯土建施工质量安全业务指导培训,规范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不按规范操作行为,会同检测机构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规范标准切实做好电梯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引导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设立电梯维修保养专项账户,委托专人管理,专项用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人应当承诺,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对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全过程)
10.借力综合改造,保障工程实施。根据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要积极配合落实加装电梯过程中涉及的“三线”(电线、通讯电路、有线电视线路)、供水、供气等管线迁移以及小区道路、路灯、绿地修复等项目;确保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进度。(牵头单位: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科工信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完成时限:全过程)
11.综合评估,成效推广。区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各镇街挖掘南沙区增设电梯工作中典型代表和成功经验,推广工作成效。区民政局筛选成功案例,编印成册,通过镇街和社区向居民发放,形成示范性效应。(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规自局,各镇街;完成时限:全过程)
(三)目标评价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12.评分通报,注重表彰。建立评分通报机制,由区规自局牵头组织,次年1月份对各镇街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成效好的镇街进行表彰。
建立业主对施工企业的评价机制,并利用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公布评价。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及镇街按各自职能依法开展施工和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对巡查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禁止承揽下一年度的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区规自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过程)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内容可融入区级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解决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
(二)跟踪工作进度。各镇街填报《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年度实施计划》报区规自局,并指定一名信息报送联络员,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加装电梯数量(许可数量、开工数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数量)及相关工作情况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形成补贴激励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注重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业主、志愿者团队作用。对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费和社工、志愿者服务的经费予以保障。做好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工作,根据其他区补贴标准,结合南沙区老旧小区楼层普遍偏低的现状,按照分年度分阶段分档次阶梯式给予财政补贴激励,2022至2023年完成报建手续的,给予每台15万元奖励;2024年完成报建手续的,给予每台10万元奖励;2025年之后的,不予奖励。拟选取5层及以上共296个梯口(详见附件2、3)加装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住宅,按以上阶梯补贴标准,计划三年共计安排财政预算359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完成54梯口,补贴资金810万元;2023年计划完成73梯口,补贴资金1095万元;2024年计划完成169梯口,补贴资金1690万元。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积极意义和办理流程,形成社会广泛共识。
(五)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全面上新水平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来抓,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本工作方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国规〔2018〕3349号)同时废止。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附件:1.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组建筹备工作方案(试行)
2.“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摸查汇总表
3.“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任务数及财政补贴资金计划
4.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指引
5.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
6.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组建筹备工作方案(试行)
老旧小区住宅增设(加装)电梯是完善老旧小区住宅功能,解决群众出行困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优化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服务体系,提升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服务效能,拟成立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功能定位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通过设立事前协调、报建报装指引、经费申报咨询等便民服务台,设置电梯企业展柜,配备工作人员来访群众可到现场服务窗口进行咨询,邀请市内主流电梯品牌生产商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分列席位驻场办公,组建联合政府各部门、电梯企业和志愿者团队的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筹备方法、技术要求、申报程序、维护保养等全流程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编制并公布南沙区增设电梯工作全流程指南,告知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提供全流程申请材料范本。
(三)负责提供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协助、协调和指导。建立南沙区来访群众的加梯档案,统筹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属地镇街,主动以“一梯一团队、同办同跑”的形式及时予以协助、协调和现场指导。
(四)负责提供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报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使用及维护等工作指引和技术咨询。
(五)负责公布增设电梯施工、安装、检测等专业类别企业库,公布各类别合同参考范本。
(六)负责提供增设电梯申请财政补助、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指引,提供申请银行加梯引导基金的咨询服务。
(七)负责提供电梯企业进驻场地,邀请不少于3家生产安装、咨询服务等电梯企业入驻,引导企业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八)负责建立加梯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利用OA、QQ、微信等网络平台,协同各部门各镇街实现增设电梯工作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与加梯群众的对接服务。
(九)负责收集增设电梯服务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负责摸查南沙区增设电梯服务的问题困难,定期报送区增设电梯联席会议集中研讨、学习推广、协调解决。
三、中心配置
(一)办公场所及设施。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相关审批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中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大厅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办公地点设在区规自局。
(二)功能设置及人员配备。
1.设置审批职能部门现场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系统“上架”,区老旧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根据审批服务事项和工作量大小,选派1-2名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作为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咨询服务工作。
2.设置加梯关联企业席位。邀请增设电梯设计、施工、市内主流电梯品牌生产商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分列席位驻场办公,要求企业选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员工,提供现场咨询和业务办理。
3.设置志愿者席位。发动群众特别是有成功加梯经验的党员干部、热心街坊,报区电梯办同意后加入服务中心,协助推动电梯增设工作。
四、具体步骤
(一)拟定筹建方案。明确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界定各部门、各镇街的工作分工,报区同意后实施(牵头部门:区规自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推进“软件”配套。完成区电梯办工作人员抽调工作,配备本中心职员(牵头部门:区规自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确保人员掌握电梯增设各阶段的政策规范,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区规自局;配合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3月前)。
(三)推进“硬件”建设。制作、印刷增设电梯服务指南及宣传海报等资料,方便来访群众查阅(牵头部门:区规自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各镇街;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服务中心平面图、效果图,加快施工,完成现场区域划分后安排电梯企业入场进行布展(牵头部门:区规自局、电梯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组织项目验收。对场地施工、布展等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向群众开放(牵头部门:区规自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限:全过程)。
附件2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摸查汇总表
附件3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任务数及财政补贴资金计划
注:计划三年共完成296梯口电梯加装,共计安排财政资金3595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完成54梯口,补贴资金810万元;2023年计划完成73梯口,补贴资金1095万元;2024年计划完成169梯口,补贴资金1690万元。
附件4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指引
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补助实施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南沙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五层以上(含架空层或首层车库)多业主无电梯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纳入拆改范围的老旧住宅小区除外。
二、补助标准
以“完成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方案联审意见书)”为标准,按照分年度分阶段分档次阶梯式给予财政补贴激励。
2022至2023年完成报建手续的给予每台15万元奖励;2024年完成报建手续的给予每台10万元奖励;2025年之后完成报建手续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方案联审意见书)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申报补贴奖励。
四、申领截止时间及申请资料清单
满足上述第三点的加装电梯申请人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并准备好下述材料清单方可向属地镇(街)申领财政补助。
(一)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加装电梯业主签名加手印、居民委员会意见签名盖章,原件);
(二)授权委托书(加装电梯业主委托申请人办理申请加装电梯补助经费,业主签名加手印,原件);
(三)申请人收款账号确认书(业主同意并委托申请人收取补助款,业主签名加手印,原件);
(四)申请人收款账号(申请人身份证及收款银行账号的复印件〔一类卡或存折〕);
(五)电梯使用登记证及登记表(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审核书)复印件或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联审意见书;
(七)规划验收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及其附件1、2的复印件);
(八)加装电梯楼栋权属人证明(加装电梯业主房产证复印件或产权查册表复印件);
(九)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五、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加装的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后,填写《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在所在居委加具意见后,再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
(二)镇(街)审核。材料齐全的,镇(街)应予以受理,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并在《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上加具意见。
(三)上报备案。各镇(街)每月25日前汇总本月加装电梯补助申请情况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资金拨付。资金拨付环节,区财政局根据区规自局的用款申请,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镇(街),相关镇(街)在收到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拨付至电梯加装申请人指定收款账号(业主共管账户或电梯承建单位收款账号)。
附件5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
备注:1、资料一式四份,申请人、镇(街)、居委、区财政局各一份。
2、申请表的附件:①加装电梯楼栋权属人证明;②授权委托书;③申请人收款账号确认书(收款账号);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⑦竣工验收
附件6
南沙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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